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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04-15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二〇二一年四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8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洛

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上市公司”、“发行人”或

“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

人”)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会计师”)

等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并就问询函进行了书面

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本回复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

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1-2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目录

     问题一....................................................................................................................... 4

     问题二..................................................................................................................... 20

     问题三..................................................................................................................... 37

     问题四..................................................................................................................... 44

     问题五..................................................................................................................... 51




                                                                1-3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一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到账,其中“2.0MW 及以上大功率

风 力 发 电 主 机 配 套 轴承 建 设 项 目 ”承 诺 投 资 金 额 32,235 万元 , 实 际 投 资

22,542.42 万元,项目已于 2020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日为 2021 年 1 月 14 日,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60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

和设备投资合计 10.42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和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4.18 亿元,占

募集资金总额的 28.63%。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短期借款、长

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63,359.60 万元、7,108.45 万元、37.50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 45.14%。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投资进度,说

明两者是否存在差异及形成差异的原因;该原因是否会对本募造成影响;说明

本次发行间隔期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2)结合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规模、产能

及产销率,说明本次募投新增固定资产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量化说明

未来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结合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况、

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付款项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收账款的

回款情况等,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的谨慎性,本次补流金额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4)国家对发行人所在行业及下游行业(如风电等)

颁布和即将颁布的相关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5)充分披露(2) (4)涉及的

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对(2)(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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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一、结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投资进度,说明两者是否存在差异及

形成差异的原因;该原因是否会对本募造成影响;说明本次发行间隔期是否符合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

关规定

     (一)结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投资进度,说明两者是否存在差

异及形成差异的原因;该原因是否会对本募造成影响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20,235.00           62.77%
   1.1                   建筑工程                                        266.90           0.83%
   1.2                   设备购置                                   17,790.00            55.19%
   1.3                   设备安装                                        444.80           1.38%
   1.4                   其他费用                                        234.40           0.73%
   1.5                    预备费                                     1,498.90             4.65%
    2                    流动资金                                   12,000.00            37.23%
                      合计                                          32,235.00           100.00%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2 年,根据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期(年)                        达产期(年)
    项目
                       合计           1                2        3            4        5 及以后
   总投资                32,235       11,000           9,235   7,200          4,800
   1 建设投资            20,235       11,000           9,235         0            0
   2 流动资金            12,000            0               0   7,200          4,800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约从 2019 年 1 月开始建设,于 2020 年 6 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早于计划进度约半年,主要由于发行人下游风电

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下游客户需求大幅增加,发行人加快了前次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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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发行人以自筹资金投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

18,759.92 万元。根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为 31,177.32 万元。

     综上,从募投项目开始建设至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公司实际投入建设投资约

18,759.92 万元,与项目计划的建设投资 20,235.00 万元差异较小。前次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仍有较多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主要系该项目投资总额中包

含了项目达产时需要的流动资金 12,000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31,177.32 万元,与承诺投入总金额 32,235.00 万元仅差

1,057.68 万元。

     因此,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差异较小,该差异不会对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造成影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早于计划进度约半年,主要由于

发行人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下游客户需求大幅增加,发行人加快了前

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二)说明本次发行间隔期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

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 6 个月。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3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次

募集资金余额为 9,692.58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 21.9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3.52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 2.4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同时募集资金

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到位为 2020 年 7 月 8 日,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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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14 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经超过 6

个月。

     综上,本次发行间隔期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

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前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明细、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差异较小,该差异不会对本

次募投项目建设造成影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早于计划进度约半年,主要由于发

行人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下游客户需求大幅增加,发行人加快了前次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2、发行人本次发行间隔期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

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二、结合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规模、产能及产销率,说明本次募投新增固定

资产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量化说明未来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是

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结合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规模、产能及产销率,说明本次募投新增

固定资产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建设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合计 104,200.00

万元,本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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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要求公司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

     近年来,公司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由于技术进步、环保和政策等

因素驱动,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

(CWEA)的统计,2017 年至 2019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 19.66GW、

21.14GW、26.79GW。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为 57.80GW,较 2019 年同比大幅增长。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碳中和”进行了明

确,大力发展风电清洁能源上升为国家战略,风电等清洁能源行业将步入长期快

速的发展阶段。

     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风电轴承等风电整机配件需求的增长,同时,

风电行业属于典型重资产行业,为抓住风电行业发展机遇,提高风电产品市场占

有率,增强研发能力,公司应当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

     2、公司目前固定资产规模无法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需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68,363.44 万元,固定资产净

值为 48,243.32 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减值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占比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准备
房屋及构筑物      20 年     10,771.89    15.76%         3,356.97      -    7,414.93   68.84%
  机器设备       5-10 年    56,075.15    82.03%        16,027.43      -   40,047.73   71.42%
  运输工具        4年          869.62     1.27%           386.22      -     483.40    55.59%
  电子设备        3-5 年       221.34     0.32%           129.96      -      91.39    41.29%
  办公设备        3-5 年       425.43     0.62%           219.55      -     205.88    48.39%
    合计                    68,363.44 100.00%          20,120.12      -   48,243.32 70.57%

     目前公司主要机器设备购买较早,成新率不高,固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现

有的生产经营场所及机器设备投资主要是满足公司目前规模生产,无法支撑未来

业务规模的提升和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此外,先进的生产设备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水平,本次募投项目将采购

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包括无软带淬火工艺技术等核心工艺水

                                                 1-8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平,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精度和性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为购买国际

  先进的生产设备,提升工艺水平,公司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具有必要性合理

  性。

         3、公司目前产能利用充足,产销率较高,扩大产能需要大规模增加固定资

  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回转支承产品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时间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2020 年度                                              98.93%                     93.84%
  2019 年度                                              95.91%                     111.70%
  2018 年度                                              85.99%                     112.46%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充足,下游客户需求持续增加,产销旺盛,现有

  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增长的需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对现有产品与业

  务的产能扩大,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能力、增强研发设计实力,拓展公司在现有

  领域的竞争力,满足市场及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因

  此,为提高产能,提升盈利能力,公司需要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

         综上,本次募投新增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量化说明未来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未来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预计残值率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金额(万元)
房屋建筑物                  12,516.30                    5%                20           594.52
机器设备                    91,683.70                    5%                10         8,709.95
      合计                104,200.00                      -                 -         9,304.48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104,200.00 万元,转固后未来每年新

  增折旧金额为 9,304.48 万元。

         根据公司现有折旧摊销金额及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未来建设完成后转固新增


                                                   1-9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的折旧摊销测算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对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业务折旧摊销
                                                           本次旧摊销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项目
                                                        100%达产     80%达产并     60%达产并
                                2020 年度
                                                         并消化        消化          消化
现有业务折旧摊销                       4,091.39           4,091.39      4,091.39      4,091.39
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                             -        9,304.48      9,304.48      9,304.48
折旧摊销合计                           4,091.39          13,395.86     13,395.86     13,395.86
现有业务收入                         206,440.10         206,440.10    206,440.10    206,440.10
本次募投项目收入                                 -      163,065.00    130,452.00     97,839.00
收入合计                             206,440.10         369,505.10    336,892.10    304,279.10
现有业务利润总额                      49,592.26          49,592.26     49,592.26     49,592.26
本次募投项目利润总额                             -       32,799.00     22,780.29     12,761.57
利润总额合计                          49,592.26          82,391.26     72,372.55     62,353.84
    注 1:为了便于测算,假设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现有业务折旧摊销总额、收
入总额、利润总额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假设本次募投项目 80%达产和 60%达产时发生的
期间费用与 100%达产保持一致。
    注 2:以上假设仅为量化测算未来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
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

       由此可见,当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转固后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较大,当募

投项目产能未能 100%释放并消化时,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会导致公司募投项目

利润总额降低,从而导致公司整体利润总额降低。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失败,

未能给公司带来收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大量增加而导致业绩下滑的风

险。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发行人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现场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

营场所,查阅了固定资产台账、产品销售明细、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对未来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进行了测算,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

为:

       1、结合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规模、产能及产销率等情况,本次募投新增固

                                                 1-10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定资产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转固后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较大,如果未来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大量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的风险。

     三、结合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

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付款项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收账款

的回款情况等,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的谨慎性,本次补流金额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一)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货币资金总额                                                           96,531.26
其中:受限资金                                                         31,988.02
可支配的自有资金                                                       64,543.24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为 96,531.26 万元,受限资金为 31,988.02

万元,受限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用于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定期存

单。公司可支配的自有资金为 64,543.24 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系子公司为扩大

锻件产能,引入投资者的增资款项,未来将用于投入新建锻件扩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3.26%、36.72%和 54.65%,随着生产经

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增加。截至 2020 年末,公司银行授信额度

为 17,565.00 万元,已用额度为 11,800.00 万元。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优化

资产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具有必要性。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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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结合应付款项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款

情况,以及现有资产和业务规模,对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营运资

金需求测算情况

       1、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测算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06,440.10              64,309.70          45,712.82
           增长率                        221.01%                 40.68%             23.36%
        复合增长率                                                                 112.51%

       由于 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大幅增长,使得 2018 年至 2020 年的复合增

长率为 112.51%,增长幅度较大。为保证本次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谨慎性,

在预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时,采用 25%作为公司营业收入

增长率的预测值。

       以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各经营性流动资产类科目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类

科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为基础,对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各经营性流动资产类科目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类科目的金额进行测算。

       公司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营业收入比例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平均
应收票据                                         17.15%            10.30%            13.73%
应收账款                                         19.41%            48.90%            34.16%
预付款项                                          3.46%                5.96%            4.71%
存货                                             16.96%            19.58%            18.27%
经营性资产合计 X                             56.98%                84.74%            70.86%
应付票据                                         30.50%            12.17%            21.34%
应付账款                                         15.01%                7.16%         11.08%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0.77%                3.12%            1.95%
经营性负债合计 Y                             46.29%                22.45%            34.37%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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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营业收入比例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平均
 流动资金占用额 Z=X-Y                         10.70%              62.29%             36.49%
                                                                                 单位:万元
   各科目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21 年度/末         2022 年度/末       2023 年度/末
营业收入                           -         258,050.13           322,562.66        403,203.33
应收票据                    13.73%            35,417.84            44,272.30         55,340.38
应收账款                    34.16%            88,143.46           110,179.33        137,724.16
预付账款                      4.71%           12,141.94            15,177.42         18,971.78
存货                        18.27%            47,155.41            58,944.26         73,680.32
各项经营性资产合计 X        70.86%           182,858.65           228,573.31        285,716.64
应付票据                    21.34%            55,065.86            68,832.33         86,040.41
应付账款                     11.08%           28,601.49            35,751.86         44,689.83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1.95%               5,021.24          6,276.55            7,845.68
各项经营性负债合计 Y        34.37%            88,688.59           110,860.74        138,575.92
流动资金占用额 Z=X-Y        36.49%            94,170.06           117,712.57        147,140.71
上年流动资金占用额 A                          22,085.89            94,170.06        117,712.57
新增流动资金 B=Z-A                            72,084.17            23,542.51         29,428.14
                2021 年-2023 年需要补充的流动资金总额                               125,054.83
       注 1:流动资金需求量=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注 2: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三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即按照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各项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各科目占收入的

 比值的平均值测算,公司 2021 年-2023 年营运资金需求量为 125,054.83 万元。

       2、未来大额资金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营运资金需求                                                                     125,054.83
 子公司锻件建设项目                                                                67,000.00
 资金需求合计                                                                     192,054.8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支配的自有资金为 64,543.24 万元,可动用

 的银行借款授信额度为 5,765.00 万元。未来三年资金需求缺口为 121,746.59 万元,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2,800.00 万元,不超过未来 3 年公司资金需求的缺口,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32,800.00 万元具有谨慎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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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具有谨

慎性,本次补流金额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查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测算流动资金的相关文件、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经

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具有谨慎性,

本次补流金额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

     四、国家对发行人所在行业及下游行业(如风电等)颁布和即将颁布的相

关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一)风电行业相关的政策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2020 年度 ,发 行人 来自 风电 行业 产品 的收 入占 其主 营业 务收 入比 例 为

89.02%,下游风电行业市场的发展对发行人具有重大影响。近年来,国家出台的

风电行业相关的政策及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如下:

     1、2019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2019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通

知指出:

     关于陆上风电上网电价:2019 年 I~Ⅳ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

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34 元、0.39 元、0.43

元、0.52 元(含税、下同);2020 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29 元、0.34

元、0.38 元、0.47 元。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

除尘电价,下同)的地区,以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作为指导价。2018 年底之

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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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不再补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

网,国家不再补贴。

     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1)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

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2)2019 年符合规划、纳入

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近海风电指导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8 元,2020

年调整为每千瓦时 0.75 元。新核准近海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

不得高于上述指导价。对 2018 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 2021 年底前

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 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

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该政策主要降低对陆上风电的补贴,且 2021 年开始,新增陆上风电项目将

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该政策可能使得下游风场运营商加快已核准

的陆上风电项目的装机并网,预计 2019 年度、2020 年和 2021 年的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呈现较快增长趋势,之后风电行业将稳定增长。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风能专委会(CWEA)的统计,2018 年和 2019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21.14GW 和 26.79GW,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

量为 57.80GW,较 2019 年同比大幅增长。发行人风电类产品销售与下游风电新

增装机容量密切相关,2020 年受下游风电装机容量大幅增长,发行人营业收入

和业绩增长幅度较大。随着国家陆上风电补贴退出,预计未来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将稳定增长,增速将较 2020 年所有下降,同时,短期内也存在风电新增装机容

量下降的可能,从而未来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 2020 年有所下降,同时短

期内也存在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的可能。

     2、2020 年 1 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

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0 年 1 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

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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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即 2022 年 1 月开始海上风电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

     虽然 2022 年开始中央财政对海上风电不再补贴,但是各省市出台地方政策

支 持 海 上风 电 发展 , 如《 广 东省 培 育新 能 源战 略 性 新兴 产 业集 群 行动 计 划

(2021-2025 年)》,明确提出将出台扶持海上风电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 2025

年前海上风电项目实现平价上网。上海市出台首个“地补”政策,对 2019-2021

年投产的近海风电项目奖励 0.1 元/kWh,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连续奖励五年。

     近年来,中国海上风电发展迅速,根据中国可再生能 源学会风能专委会

(CWEA)的统计,2017 年至 2019 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为 1.16GW、

1.66GW 和 2.49GW,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6.51%。2019 年度,中国海上风电新增

装机容量占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比例为 9.29%,远低于海上风电发展较快的欧洲国

家,海上风电在中国仍处在快速发展时期。海上风资源丰富,海上风电单机装机

容量大,发电效率高,且靠近东南沿海用地负荷地区(相比西北内陆的风电,无

需特高压向东南部用地负荷地区输送),同时,海上风电技术持续进步,未来度

电成本将持续下降,海上风电的竞争力将持续提升,中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预计

仍将快速增长。

     综上,2022 年 1 月开始海上风电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对海上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影响可能较小,因此,对发行人的影响也较小。

     同时,风电补贴政策的退坡为发行人等国内风电零部件厂商发展提供了机遇。

从国家对于风电行业的补贴政策来看,在前期国家通过补贴政策来推动风电行业

的快速发展,并随着行业技术的进步,逐步下调补贴金额。随着国家补贴政策的

逐步退坡,无论是风厂业主还是整机厂商,均对成本控制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对

于国内的零部件厂商而言,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产品的应用,整机厂商的认可度也

在逐步提升,尤其是在补贴退坡之后,整机厂商对于通过选择国内的零部件厂商

实现进口替代,从而降低产品成本的诉求非常旺盛。因此,风电补贴政策的退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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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行人提供了发展机遇。

     3、2020 年 9 月和 12 月,国家主席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

     2020 年 9 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表示:“中

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 年 12 月,习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到 2030 年,

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

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60 亿立方米,

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4、2020 年 10 月,《风能北京宣言》发布

     2020 年 10 月,来自全球 400 余家风能企业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了《风能

北京宣言》,提出“十四五”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 50GW 以上,2025 年后,

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应不低于 60GW,到 2030 年至少达到 8 亿千瓦,到

2060 年至少达到 30 亿千瓦。同时,风电开发商均制定和公布了积极的“十四五”

期间风电项目开发计划,市场需求将保持旺盛,持续促进风电行业的规模化发展、

技术创新进步、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的提升。

     5、其他促进风电行业发展的政策内容

     2020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明确把非化

石能源放在能源发展优先位置,大力推进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

代化石能源。

     2021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

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

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同时要求落实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

机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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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3 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 2030 年前碳

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施金融支

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等,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国家主席提出的“碳达峰”和“碳中和”要求,以及后续相关部门制定的

促进风电等新能源行业发展政策,将促进风电行业快速发展。随着风电进入规

模化、快速发展的平价时代,风电度电成本竞争力的增加,其作为清洁燃料与

清洁电力的重要来源,必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和“碳中和”目标下中国能源

发展的主力军。从而使得发行人风电类产品收入稳定增长。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所处行业

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之“(四)风电行业相关的政策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中补充披露了以上风电行业相关政策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涉及风电行业发展的政策,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19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国家下调了陆上风电的补贴金额,同时明确了陆上风电补贴退出情况,即 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

的,国家不再补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

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该政策使得 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大幅增长,

从而使得 2020 年发行人风电类产品收入大幅增长。随着国家陆上风电补贴退出,

预计未来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稳定增长,增速将较 2020 年所有下降,同时,短

期内也存在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下降的可能,从而未来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

2020 年有所下降,同时短期内也存在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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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国家出台的促进风电等清洁能源行业

发展的政策将促进风电行业快速发展,从而对发行人风电类产品收入产生正面有

利的影响。

     五、充分披露(2)(4)涉及的相关风险

     针对(2)涉及的相关风险如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

将大幅增加,公司每年将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折旧费。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具有一定

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不能按照原定计划实现预期经济效益,新增固定资产折

旧费用也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失败,未

能给公司带来收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大量增加而导致业绩大幅下滑的

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

投项目相关风险”之“(二)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固定资产

折旧增加的风险。

     针对(4)涉及的相关风险如下:公司风电类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

风电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作为风力发电机的重要零部件,其需求量与

风电整机制造业景气度以及风电行业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

增长对清洁能源需求日益增加,我国对风电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了国内

风电行业的发展,但在整体快速增长的趋势下也存在一定的波动。如 2019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国家下调了陆上

风电的补贴金额,同时明确了陆上风电补贴退出情况,即 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

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

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

不再补贴。

     该政策使得 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大幅增长,但是随着补贴的退出,

未来风电行业增速预计恢复稳定增长,但短期内也可能导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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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风电行业增速因为政策原因而出现一定的波动,从而使得公司存在业绩增速

下滑和业绩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

务与经营风险”之“(一)政策风险”补充披露以上风险


      问题二

     本次募投项目“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期为 2 年,计划从 2021 年 1 月开始工程建设。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

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优惠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减按 15.0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对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所得税

率均为 15.00%,预计达产后每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63,065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

率为 29.70%。前次募投项目“2.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

项目”已于 2020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 2.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

轴承产品明细、各细分产品产量、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相关技术、人员和设

备共用情况,说明与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是否存在重复

投资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结合下游行业景气度、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依

据,公司现有产品和同行业公司可比产品的价格及变动趋势、毛利率、净利率

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3)结合 3.0MW 及以上大

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产销量、当前在手订单和意向性合同情况、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生产销售情况及发行人的优劣势,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情况及新增产能是否可以有效消化;(4)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

情况,补充披露税收优惠到期后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及对募投项目效益预

测的影响。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对(2)(4)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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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说明】

     一、结合公司 2.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产品明细、各细

分产品产量、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共用情况,说明与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是否存在重复投资情况。

     本次“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基

于目前公司产能利用充足,下游客户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对现有业务的扩产,

目的是为了提高风电轴承产能,满足市场及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从而提升公司

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与前次“2.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

承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复投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产能利用充足,客户需求持续增加,为满足客户需求需要进一

步扩大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回转支承产品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时间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2020 年度                                               98.93%                93.84%
2019 年度                                               95.91%                111.70%
2018 年度                                               85.99%                112.46%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充足,客户需求持续增加,产销旺盛,公司现有

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增长的需求。为满足市场及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

拓展公司在现有领域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产能。

     (二)公司本次“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

项目”目的为扩大风电轴承产能,系现有业务的扩产

     前次“2.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2020 年实际

各明细产品产量与本次“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

设项目”各细分产品设计产量如下:

                                            前次募投项目 2020 年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产量
                产品明细
                                                产量(个)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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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次募投项目 2020 年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产量
                产品明细
                                                    产量(个)           (个)
                     N<3MW                                         47                 -
                     3MW≦N﹤4MW                                 3,232            3,240
风电偏航变桨轴承
                     4MW≦N﹤5MW                                     -            1,620
                     5MW≦N﹤6MW                                   27              540
                     3MW≦N﹤4MW                                  662             1,200
风电主轴轴承
                     4MW≦N﹤6MW                                     -             300
                   合计                                          3,921            6,900

       由此可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均为风电轴承,产品技

术路径相同,本次募投项目系为了扩大公司风电轴承的产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

方面:1、公司目前风电轴承的型号主要集中于 3MW-4MW,本次募投项目能够

有效增加现有主流产品的产能,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2、本次募投项

目能够大幅增加 4MW 以上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的产能,使得公司能够在大

功率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国产化趋势下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盈利能

力。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技术路线相同,不存在人员和设

备共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同为风电轴承,产品生产工艺和技

术路径相同,均是基于公司多年来在风电轴承领域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创新。

       公司本次“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将会新建厂房、新增设备和补充招募相关生产人员,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人员

和设备共用情况,能够实现独立核算。

       综上,公司本次“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

项目”不存在重复投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现场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

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明细、前次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明细、发行人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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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不存在重复投资情况。

     二、结合下游行业景气度、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依据,公司现有产品和

同行业公司可比产品的价格及变动趋势、毛利率、净利率等,说明本次募投项

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一)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依据和过程

     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营业收入 163,065.00 万元,毛利额 50,088.00 万元,

净利润 27,879.00 万元,项目税后静态回收期为 5.0 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

收益率为 29.70%。

     项目效益的主要测算依据和假设如下:

     1、项目达产及运营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假设第 2 年达产率为 50%,第 3 年开始 100%达产,

项目运营时间为达产年后 10 年。

     2、营业收入测算说明

     根据项目产品规划,项目达产后年产风电轴承 6,900 个,其中风电主轴轴承

1,500 个,偏航变桨轴承 5,400 个。参考现有产品的价格情况以及新产品预计的

定价规划,不同型号产品的单价、数量和销售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年产量              销售收入(万元)
     序号         产品类型及型号
                                          (个)        单价(不含税)   总价(不含税)
               风力发电机主轴轴承
      1          3MW≦N﹤4MW                1200           50.00                 60,000
      2          4MW≦N﹤6MW                300            60.00                 18,000
                        小计                1500                                 78,000
             风力发电机偏航变桨轴承
      1          3MW≦N﹤4MW                3240           12.95                 4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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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          4MW≦N﹤5MW                1620                 17.98                  29,132
             3          5MW≦N﹤6MW                    540              25.88               13,976
                               小计                5400                                        85,065
                               合计                6900                                    163,065

            3、销售税金测算说明

            销售税金由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及附加组成,为当期应交增值税的 12%。

       达产期应交增值税为 9,934 万元,销售税金为 1,192 万元。

            4、成本费用测算说明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燃料动

       力、工资及福利费、折旧以及修理费、加工费等其他制造费用。期间费用包括管

       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

            (1)营业成本

            本项目的营业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偏航变桨
序号         项目                           主轴轴承         成本合计                     说明
                               轴承
                                                                          根据各类型产品原材料占销售收入比例
 1          原材料               51,549        35,490           87,039
                                                                          的历史数据合计估计
                                                                          根据历史数据估计,偏航变桨轴承动力占
 2         燃料动力                   526        426               952
                                                                          原材料 1.02%,主轴轴承占原材料的 1.2%

                                                                          本项目预计需要 424 名工人,每人年均工
 3      工资及福利费              3,315         2,436            5,751
                                                                          资及福利费用为 13.56 万元
 4           折旧                 4,327         3,277             7,604
4.1       其中:房屋                  190        242               432 房屋折旧年限 20 年,残值率 5%

4.2    其中:机器设备             4,137         3,035             7,172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 10 年,残值率 5%

                                                                          根据历史其他制造费用占原材料比例数
 5      其他制造费用              6,663         4,969           11,632
                                                                          据估计
             合计                66,380        46,598           112,978

            (2)毛利率和毛利额

            根据达产年份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得出项目毛利总额为 50,088 万元,毛

       利率为 30.72%。其中,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毛利率分别为 21.97%和 40.26%。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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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发行人母公司销售的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的毛利率分别为 22.32%

 和 48.83%。本项目预测的产品毛利率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3)期间费用

      本项目的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因项目资金来源为本

 次募集资金,不涉及银行借款,本项目无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偏航变桨
           项目                       主轴轴承           费用合计                说明
号                         轴承
                                                                      偏航变桨轴承费用率为收入的
1       管理费用              1,701        3,120              4,821
                                                                      2%,主轴轴承为收入的 4%
                                                                      偏航变桨轴承费用率为收入的
2       销售费用              1,701        2,340              4,041
                                                                      2%,主轴轴承为收入的 3%
                                                                      偏航变桨轴承费用率为收入的
3       研发费用              2,552        4,681              7,233
                                                                      3%,主轴轴承为收入的 6%
           合计               5,954       10,141             16,095

      5、总成本明细表

      综上,总成本明细表如下: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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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项目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原材料及外购件         44,100      87,039      87,039     87,039     87,039       87,039     87,039     87,039     87,039      87,039         87,039
  2      外购燃料及动力              499         952        952        952          952        952        952        952         952         952            952
  3       工资及福利费           4,000       5,751       5,751      5,751      5,751        5,751      5,751      5,751      5,751       5,751          5,751
  4          折旧费              3,803       7,605       7,605      7,605      7,605        7,605      7,605      7,605      7,605       7,605          7,605
  5        其他制造费            5,900      11,632      11,632     11,632     11,632       11,632     11,632     11,632     11,632      11,632         11,632
  6         财务费用                   -           -          -          -            -          -          -          -           -           -              -
  7    管理销售等其它费用        6,631      16,095      16,095     16,095     16,095       16,095     16,095     16,095     16,095      16,095         16,095
  8          总成本             64,933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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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收入利润预测表

       根据上述假设,项目的收入利润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项目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生产负荷(%)                   5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    销售收入                 81,533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3    销售税金                      600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4    应纳增值税                5,000       9,934       9,934      9,934      9,934        9,934      9,934      9,934      9,934       9,934          9,934
  5    总成本                   64,933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129,074
  6    利润总额                 16,000      32,799      32,799     32,799     32,799       32,799     32,799     32,799     32,799      32,799         32,799
  7    所得税(15%)               2,40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8    净利润                   13,600      27,879      27,879     27,879     27,879       27,879     27,879     27,879     27,879      27,879         27,879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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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资回收期和财务内部收益率测算表

                                                                                                                                                       单位:万元
                                                                                                计算期
序号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现金流入                 -    81,533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205,712
             1.1 销售收入               -    81,533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63,065
  1
        1.2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4,647
          1.3 回收流动资金                                                                                                                                  38,000
               现金流出           40,000    132,630      141,581   127,581   127,581      127,581    127,581     127,581   127,581   127,581    127,581    127,581
             2.1 建设投资         40,000     44,500
        2.2 利用原有固定资产            -
  2          2.3 流动资金               -    24,000       14,000         -            -          -           -         -         -          -          -          -
             2.4 经营成本               -    61,130      121,469   121,469   121,469      121,469    121,469     121,469   121,469   121,469    121,469    121,469
             2.5 销售税金               -         600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1,192
              2.6 所得税                -        2,40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4,920
  3          净现金流量          -40,000    -51,097       21,484    35,484    35,484       35,484     35,484      35,484    35,484    35,484     35,484     78,131
  4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29.70%
  5      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                                                                     5.0 年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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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结合下游行业景气度,公司现有产品和同行业公司可比产品的价格
及变动趋势、毛利率、净利率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
性

     1、下游行业景气度

     近年来,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根据中国
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的统计,2017 年至 2019 年,全国风电新
增装机容量分别 19.66GW、21.14GW、26.79GW。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 57.80GW,较 2019 年同比大幅增长。国家提出二氧
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并相应推
出支持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预计未来风电等新能源行业将持续稳步增长。

     2、公司现有产品和同行业公司可比产品的价格及变动趋势

     目前 A 股上市公司中没有专门生产销售风电轴承等大型回转支承的公司,
因此,我们将募投项目产品的价格与公司相似型号产品价格进行比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设计       2020 年度销售
            风电轴承               类型
                                                            单价         对应产品平均价格
                             3MW≦N﹤4MW                         12.95               12.62
       偏航变桨轴承          4MW≦N﹤5MW                         17.98               17.76
                             5MW≦N﹤6MW                         25.88               25.60
                             3MW≦N﹤4MW                         50.00               52.63
         主轴轴承
                             4MW≦N﹤6MW                         60.00                      -
    注:公司 5.5MW 的风电主轴轴承已经研发成功,目前处于样机交付和试验阶段,因此,
2020 年没有 4MW 至 6MW 的主轴轴承销售
     发行人募投项目产品的预计销售单价与相似型号产品 2020 年销售的平均单
价相当,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预计销售单价具有合理性。

     3、公司毛利率及净利率与募投项目比较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生产和销售产品为风电偏航变桨轴承和主
轴轴承,风电轴承的主要原材料为工业锻件,发行人主要向全资子公司圣久锻件



                                                 1-29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和其他外部锻件供应商采购,因此,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和净利率与发行人母公
司毛利率和净利率具有可比性。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份的毛利总额为 50,088 万元,毛利率为 30.72%。其中,
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毛利率分别为 21.97%和 40.26%。2020 年度,发行人母
公司销售的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的毛利率分别为 22.32%和 48.83%。
     本次募投项目偏航变桨毛利率与公司 2020 年销售的偏航变桨轴承毛利率相
当,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本次募投项目预计的主轴轴承毛利率为 40.26%,较
公司 2020 年销售的主轴轴承毛利率低 8.57 个百分点,主要系募投项目设计的主
轴轴承单价略低于 2020 年销售的平均单价。由于风电主轴轴承工作强度大,对
稳定性要求高,技术和工艺难度较高,目前其国产化程度很低,公司主轴轴承产
品凭借良好的性能和质量,以及较高的性价比,已经受到了下游客户认可,2020
年公司主轴轴承销售收入大幅提升。公司拟在未来几年大幅提升主轴轴承的销售
收入和提高市场占用率,因此,募投项目设计的主轴轴承单价和毛利率低于 2020
年主轴轴承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营业收入 163,065.00 万元,净利润 27,879.00
万元,销售净利率为 17.10%,发行人母公司 2020 年销售净利率为 19.37%,本
次募投项目预计的销售净利率略低于公司 2020 年销售净利率,具有合理性和谨
慎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情况”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
况及可行性分析”之“1、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
设项目”之“(5)项目效益测算情况”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了募
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过程,查询了公司同类型产品的销售明细,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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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合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产销量、当前在手订
单和意向性合同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产销售情况及发行人的优劣势,补
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情况及新增产能是否可以有效消化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年产风电轴承 6,900 套,销售收入 163,065.00 万元。其
中风电主轴轴承 1,500 个,销售收入 78,000 万元;偏航变桨轴承 5,400 个,销售
收入 85,065 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以有效消化,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回转支承类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量、产值等情况

     在 2020 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2020 年度,发
行人回转支承的产能利用率达 98.93%,且 2020 年度回转支承类产品产销率为
93.84%,由此可见发行人订单饱满、产能充分利用,产销两旺。
     2020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 204,550.64 万元、其中风电轴承等回转支
承产品收入为 189,609.22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销售收入为 163,065.00 万元,
占发行人 2020 年回转支承产品收入的 86.00%,从营业收入角度看,本次扩大产
能规模适度。
     针对 3.0MW 及以上的风电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2020 年度,发行人销
售 3.0MW 及以上的风电偏航变桨轴承约 9,400 个,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偏
航变桨轴承 5,400 个,约占 2020 年销售量的 57.45%。2020 年度,发行人销售
3.0MW 及以上的风电主轴轴承约 930 个,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主轴轴承
1,500 个,约占 2020 年销售量的 161.29%。本次募投项目设计风电主轴轴承产量
较大,主要系:目前风电主轴轴承国产化程度很低,公司主轴轴承产品凭借良好
的性能和质量,以及较高的性价比,已经受到了下游客户认可,2020 年公司主
轴轴承销售收入大幅提升。公司拟在未来几年大幅提升主轴轴承的销售收入和提
高市场占用率。

     (二)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核心客户不断增加

     发行人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204,550.64 万元,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尚未执行的在手订单金额约 24.7 亿(含税)。近年来,公司凭借多年的研
发积累和技术优势,以及高质量和性能的产品,持续开发风电类产品核心客户。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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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客户从明阳智能、湘电风能,增加为明阳智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湘电
 风能、三一重能、中船海装、中车风电等,未来公司将持续开发如金风科技、上
 海电气、运达风能等其他头部风电整机客户。

      发行人目前的核心风电客户合作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客户名称                              行业地位                           合作时间
            明阳智能 中国 2019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3 名,累计装机第 3 名                8年
            远景能源 中国 2019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2 名,累计装机第 2 名                3年
            湘电风能 中国 2019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11 名,累计装机第 11 名              11 年
风电轴承    三一重能 中国 2019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10 名,累计装机第 10 名              3年
            东方电气 中国 2019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10 名,累计装机第 5 名               2年
            中船海装
                     中国 2019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10 名,累计装机第 7 名               2年
            风电
     注:相关市场排名数据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

      (三)同行业风电零部件上市公司收入和业绩持续增长

      A 股上市公司中没有专门生产销售风电轴承等大型回转支承的公司,因此将
 生产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的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业绩增长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2020 年 1-9 月        同比增长      2019 年度         同比增长
                              (万元)            (%)         (万元)          (%)
        天顺风能                547,495.65            43.93       605,844.55            58.02
        日月股份                373,360.68            52.93       348,583.04            48.30
        天能重工                 199,447.24               34.32      246,417.99        76.83
        泰胜风能                 223,510.53               46.30      221,902.58        50.70
           新强联                131,076.51              211.01       64,309.70        40.68
                                                           归母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20 年 1-9 月        同比增长         2019 年度      同比增长
                              (万元)            (%)            (万元)       (%)
        天顺风能                  80,892.45            48.20          74,650.26         58.95
        日月股份                  70,169.94           103.66          50,453.96         79.84
        天能重工                  25,146.37               72.32       26,948.77       163.33
        泰胜风能                  22,614.66               67.59       15,362.71     1,358.82
           新强联                 25,882.33              359.35        9,983.05        75.22
 注 1:天顺风能主要产品为风电塔筒及叶片,日月股份主要产品为风电铸件,天能重工主要
 产品为风电塔筒,泰胜风能主要产品为塔架及基础段、其他海上风电设备。
 注 2:天顺风能、日月股份、天能重工、泰胜风能等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因此
 此处均为 2020 年 1-9 月数据。
      由于近年来风电行业景气度较好,相关风电零部件公司营业收入和业绩持续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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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四)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发行人在风电轴承领域研发成果丰富,技术水平领先,发行人凭借多年的研
发积累和技术优势,掌握了先进的无软带淬火工艺,公司直驱式三排滚子风电主
轴轴承和双列圆锥滚子风电主轴轴承均已量产并向湘电风能、明阳智能和东方电
气等客户供应,获得了下游整机客户的认可,实现进口替代,风电主轴轴承收入
快速增长。
     对于风电轴承,偏航和变桨轴承国产化程度已经较高,而风电主轴轴承由于
其工作强度大,对稳定性要求高,技术和工艺难度较高,其国产化程度很低,发
行人目前为唯一向头部风电整机厂商批量供应直驱式三排滚子风电主轴轴承和
双列圆锥滚子风电主轴轴承的国内厂商。
     目前,公司正在配合多个下游头部厂商研发不同型号的风电主轴轴承,公司
在风电主轴轴承方面的研发技术实力和批量生产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随
着政府对风电补贴的退坡,下游风电整机厂商加快了零部件的国产化进程,公司
的风电主轴轴承相比国外产品性价比更高,有望进一步获得市场份额。

     (五)下游风电行业发展持续向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有望稳定增长

     近年来,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根据中国
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的统计,2017 年至 2019 年,全国风电新
增装机容量分别 19.66GW、21.14GW、26.79GW。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 57.80GW,较 2019 年同比大幅增长。国家提出二氧
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风电等新
能源持续发展,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有望稳定增长,从而市场对发行人的风电类产
品需求有望保持稳定增长。

     (六)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情况”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
况及可行性分析”之“1、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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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项目”之“(9)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分析”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查阅了风电类回转支承产
 品产销量情况,查阅了发行人尚未执行的在手订单情况,查阅了发行人同行业风
 电零部件上市公司收入和业绩增长情况,访谈发行人管理层,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以有效消化。

       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税收优惠到期后是
 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及对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基于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测算了所得税额,发行人结
 合自身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预计将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税收优
 惠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对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影响较小。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长期以来注重研发投入,预计将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
 件

       公司长期以来注重研发投入,自 2013 年以来,一直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自 2013 年以来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批准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
 1     GR201341000093                                      2013 年 10 月 23 日 3 年
                        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
 2     GR201641000090                                    2016 年 12 月 1 日 3 年
                      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
 3     GR201941000706                                    2019 年 10 月 31 日 3 年
                      南省国家税务局

       经对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6 年 1 月 29 日印发的《关于
 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32 号)
 要求,发行人预计将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认定条件                                 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是否符合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成立一
                                                                     符合
 上;                                 年以上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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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条件                                 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是否符合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已拥有 81
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
                                                                    符合
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并运用于公司主要产品的设计和
的所有权;                           研发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 公司的技术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
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之“八、先进 符合
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制造与自动化”规定
                                     截至 2020 年末,从事研发和相关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的科 技 人 员 数为
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符合
                                     252 人,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为
不低于 10%;
                                     14.75%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
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
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 营业收入分别为 45,712.82 万元、
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 64,309.70 万元、206,440.10 万元,
例不低于 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研发费用分别为 2,103.55 万元、
                                                                        符合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 3,020.58 万元和 9,616.98 万元。研
不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究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例分别为 4.60%、4.70%和 4.66%。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 研发费用均用于境内研发。
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
于 60%;
                                      2020 年 公 司 全 年 总 收 入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206,440.10 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
                                                                        符合
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销售收入 204,550.64 元,占总收入
                                      的 99.08%
                                      公司在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力的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 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研究开
                                                                        符合
求;                                  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情况等方
                                      面体现了企业的创新能力水平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
                                     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
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                                  符合
                                     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为。

     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 号)相关
规定的各项认定条件,预计到期后能够成功续期。

     (二)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研发投入充足

     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最近一年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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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研发投入占比
             天顺风能                      高新技术企业                    3.98%
             日月股份                      高新技术企业                    3.88%
             天能重工                      高新技术企业                    2.78%
             泰胜风能                      高新技术企业                    3.75%
              新强联                       高新技术企业                    4.66%

     发行人所处的风电零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适应下游风电行业的
快速发展,满足客户对高性能产品的需求,需要持续的进行投入。发行人与同行
业风电配件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相较于同行业公司,发行人研发投入占比较
高,研发投入充足。

     综上,发行人预计将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续期
的风险较小,对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影响较小。

     发行人对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如下:

     目前公司持有其所在地相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获得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未来,如果上述税收优惠到期而
公司未能及时通过新一次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将可能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
优惠,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本次“3.0MW 及以上大功率
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效益预测是基于 15%的高新技术企业优
惠税率对所得税进行了测算,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将会对
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四)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情况”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
况及可行性分析”之“1、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
设项目”之“(10)税收优惠到期后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及对募投项目效
益预测的影响”补充披露以上内容。此外,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之“(九)高新技术企业税收
优惠风险”对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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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人员情况、研发投
入明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同行业公司年报,并根据《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 号)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认证标准进行核对,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预计将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较小,对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影响较小。


      问题三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 19,700.00 万元,将新建一栋研发中心大楼
并建设周围室外工程。截止 2020 年 9 月末,公司研发和技术人员合计 266 人,
公司成立研发中心以来,取得了多项研发和技术成果。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研发中心大楼建成后的建筑性质、详细用途,是
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售的情况,公司是否拥有房地产经营资质;(2)结合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现有研发中心的用地、建筑、资金投入情况,研发人员储备、
构成及技术能力,已形成的具体研发和技术成果,目前研发活动开展现状及未
来研发规划,说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研发中心大楼建成后的建筑性质、详细用途,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售
的情况,公司是否拥有房地产经营资质

     (一)研发中心大楼建成后的建筑性质、详细用途,是否存在对外出租、
出售的情况,公司是否拥有房地产经营资质

     公司研发中心大楼建成后的建筑性质、详细用途,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售
的情况,公司是否拥有房地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研发中心大楼建筑性质            工业用地
土地证号                        豫(2020)新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0346 号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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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用途                        人员办公和建设研发平台
是否对外出租、出售              否
公司是否拥有房地产经营资质 否

     研发中心大楼在公司原有土地上建设,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0)新安县不
动产权第 0000346 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公司研发大楼主要用于人员办公和建设研发平台,研发平台建设包括综合检
测平台建设、回转支承性能试验平台建设和轴承应用软件研发平台建设等三方面
的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土地性质不涉及商业用地或住宅用地,相关土地
用途不支持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具备房地产经营资质,研发大楼建成后不会进行
对外出售或出租。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查阅了募投项目用地土地证书、本次募投项
目可行性报告、发行人经营资质等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研发中心大楼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研发中心大楼用于人员办公和建设研发
平台,建成后不会对外出租、出售,发行人无房地产经营资质。

     二、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现有研发中心的用地、建筑、资金投入情况,
研发人员储备、构成及技术能力,已形成的具体研发和技术成果,目前研发活动
开展现状及未来研发规划,说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研发投入大幅增加,公司现有的研发场所及研
发设备已经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单位;万元、人
        项目               2020 年度/末                 2019 年度/末       2018 年度/末
营业收入                          206,440.10                   64,309.70          45,712.82
研发费用                             9,616.98                   3,020.58           2,103.55
研发投入占比                           4.66%                      4.70%              4.60%
研发技术人员数量                          252                        78                 78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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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

       近年来,公司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由于技术进步、环保和政策等
因素驱动,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
(CWEA)的统计,2017 年至 2019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 19.66GW、
21.14GW、26.79GW。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为 57.80GW,较 2019 年同比大幅增长。公司风电轴承质量优良,大功率偏航变
桨轴承和主轴轴承达到进口替代水平,产品深受客户认可。得益于性能优良的产
品,公司顺利把握行业快速发展机遇,业务发展迅速,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
长。

       2、公司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大幅增加

       风电轴承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满足在
行业快速发展背景下客户对风电轴承性能的高标准要求。此外,在风电平价时代
下,为降低发电成本,风机厂商对大功率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等核心零部件
的国产化进程加快,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研发技术水平,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打破高端风电轴承国外垄断的局面,提高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
投入和研发人员数量也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大幅增加。

       3、公司目前研发设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

       公司目前没有专门的研发大楼为研发技术人员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及研发
车间。随着公司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的大幅增加,公司目前的研发设施已无法满
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4、研发中心的建设能够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研发支持

       研发中心项目将会为公司提供专业的研发设施,能够为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提
供更为舒适的研发环境,提高研发效率,有利于吸引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此外,
专业研发平台建设将切实提高公司的研发效率和研发产出,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
能力。研发中心的建设能够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研发支持。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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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研发人员储备充足,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能够为研发中心项
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人员支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252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
例为 14.75%,研发技术人员储备充足,并具有较强的研发技术能力,能够为研
发中心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人员支持,此外,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公司研发能
力和对研发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郝文路、李华
清、赵俊飞 3 人,在大型回转支承领域深耕多年并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具体
情况如下:

 姓名                     履历情况                                 重要科研成果
                                                   主导了 2 兆瓦永磁直驱式风力发电机
          男,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主轴轴承、大功率风力发电机三排圆柱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 年 8 月 滚子主轴轴承、3 兆瓦风力发电机双列
          至 1986 年 12 月,任河北省邯郸内燃机厂 圆锥滚子主轴轴承、海上 5.5 兆瓦偏航
          助理工程师;1986 年 12 月至 2006 年 5 变桨轴承、海上大功率三排圆柱滚子独
郝文路    月,历任洛阳轴承厂技术科科员、科长、 立变桨轴承、盾构机系列主轴承、防腐
          高级工程师;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4 月,式船用回转支承、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
          任天马股份技术员;2008 年 5 月至 2011 轴轴承试验机研制等项目的研发与产业
          年 11 月,任新强联有限技术总监;现任 化应用,负责设计、工艺、实验,参与
          公司技术总监。                           了新强联及圣久锻件多个发明专利的研
                                                   发工作。
                                                        参与了 2 兆瓦永磁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
          男,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轴轴承、大功率风力发电机三排圆柱滚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          子主轴轴承、3 兆瓦风力发电机双列圆
          至 2006 年 4 月,任重庆华江机械厂热处         锥滚子主轴轴承、海上 5.5 兆瓦偏航变
          理工程师;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4 月,       桨轴承、海上大功率三排圆柱滚子独立
李华清
          任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热处理工            变桨轴承、盾构机系列主轴承、防腐式
          程师;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新      船用回转支承、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
          强联有限主任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主          轴承试验机研制等项目的研发与产业化
          任工程师。                                    应用,负责热处理工艺,参与了新强联
                                                        及圣久锻件多个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
                                               参与了 2 兆瓦永磁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
          男,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轴轴承、盾构机系列主轴承、防腐式船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2 月 用回转支承、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轴
赵俊飞
          至今,历任新强联有限、新强联股份技术 承试验机研制等项目的研发与产业化应
          部、研发部部长。                     用,负责回转支承设计,参与了新强联
                                               多个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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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积极的开展研发活动,已形成丰富的研发和技术成果,研发中
心建设能够为未来研发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1、公司长期注重研发投入,已形成丰富的研发和技术成果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回转支承生产十余年,拥有一支长期专注于大
型回转支承生产的研发团队,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
产品、技术研发,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2,103.55 万元、
3,020.58 万元和 9,616.98 万元。

     在研发团队的共同努力和大量研发资金投入的保证下,公司技术成果显著。
目前,公司拥有 81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公司的多项技术成果经中国机
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盾构机系
列主轴承研制与应用”、“2 兆瓦永磁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轴承的研制”分别获
得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联合颁发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
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填补了盾构机主轴承和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轴承设计制
造的国内空白。“大功率风力发电机三排圆柱滚子主轴轴承的研制及产业化”获
得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一等奖;“大功率风力发电机三排圆柱滚子主轴轴承的研
制及产业化”通过河南省工程机械学会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3 兆瓦风力发电机双列圆锥滚子主轴轴承的研制及应用”通过中国轴承
工业协会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将自主创新作为发展的动力,在大型回转支承领域形成
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包括无软带中频淬
火技术和无软带回转支承、三排滚子结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主轴轴承的设计制
造技术、永磁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轴承的试验技术、海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
变桨、偏航轴承的设计制造技术、盾构机主轴承的设计制造技术、盾构机主轴承
的再制造技术、海工装备重载回转支承的设计制造技术、海上 3 兆瓦风力发电机
组无软带双列圆锥滚子主轴轴承的设计制造技术、海上大功率三排圆柱滚子独立
变桨轴承的设计制造技术等。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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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正在开展的研发项目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目前所处阶段
号
                   由于海上风力大,风向变化大,对变桨轴承和
     海上 6 兆瓦风
                   偏航轴承的承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项目在    正在进行 对结构进
     力发电机组变
 1                 轴承的工艺设计中,设计一些专用的工装,减    行设计及 有限元的
     桨轴承和偏航
                   少轴承热处理的变形,来提高轴承的加工可靠    分析和计算
     轴承的研制
                   性
     海上 5.5 兆瓦
     风力发电机组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5.5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双列 通过工艺 设计方案
 2   双列圆锥滚子 圆锥滚子式主轴承产品结构设计,工艺设计, 论证和样机试制,正
     式主轴承的研 加工方式设计,附件设计等                  处于样机测试阶段
     制
                  该轴承采用三排圆柱滚子结构,具备三排圆柱
     三排圆柱滚子                                              通过试制、试验,完
                  滚子轴承承载能力强、使用寿命长、拆装简单
 3   变桨轴承的研                                              成样件测试,进入小
                  等特点,降低风力发电机组的整机设计制造成
     发                                                        批量生产
                  本
                                                               设计方案 已申报发
                  盾构机关节轴承在实际工况下,不仅要承受径
     超大直径盾构                                              明专利,已进入实审
                  向负荷和轴向负荷,还要承受联合负荷;关节
 4   机关节轴承的                                              程序。已通过试制,
                  轴承可以在一定角度范围内做倾斜运动,保证
     研发                                                      测试,正在装机施工
                  轴承的使用性能
                                                               验证
                                                               通过试制、试验,进
     精密成型碾扩 为加强锻件受力区域的机械性能,根据产品结
 5                                                             入小批量生产,正在
     锻件研究项目 构和使用工况,对锻件进行仿形设计
                                                               进行余量继续优化
     海上风电轴承                                              正在进行 优化原材
                  提高轴承套圈锻件性能及安全性,以满足近年
 6   精密环锻件研                                              料和热处 理工艺验
                  来海上巨型风电机组迅猛增长的需要
     究项目                                                    证

     3、公司未来研发规划

     未来,公司将把握大型回转支承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以行业尖端技术为导
向,提高生产工艺水平,致力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在风电主轴轴承、
大功率偏航变桨轴承、超大型海工装备轴承和盾构机主轴轴承等领域加强研发投
入,实现进口替代。公司未来具体的研发规划如下:

研发方向                                                内容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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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方向                                                内容

            开发海上 5.5-8 兆瓦半直驱式双列圆锥滚子主轴轴承,8 兆瓦以上直驱式双支承单
            列圆锥主轴轴承


            开发新型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圆锥滚子主轴承保持架结构,提高轴承的精度,保证
            轴承的可靠性
风电主轴轴
           研究负游隙三排圆柱滚子轴承轴承的装配技术,保证批量轴承装配高效、合理、
承及大功率
           可控
偏航变桨轴
           开发大型三排圆柱滚子变桨轴承、大型偏航变奖轴承的成型精锻工艺,以保证轴
承
           承的机械性能
            研究大功率风电轴承的试验技术,开发大功率试验机,及时验证产品设计合理性
            和经济性,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推广无软带中频淬火技术,研究用中频无软带淬火代替渗碳淬火的大型轧机轴承,
            以达到降低成本、节省能耗,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开发直径 13 米~20 米的超大型剖分轴承,对特大型剖分轴承加工方法进行研究,
超大型海工
           满足海洋工程特大型装备吊装、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安装的需求,填补超大剖分
装备轴承
           轴承的空白,助力国家海上大型工程快速发展
盾构机主轴 开发直径 8 米的盾构机主轴承,满足直径超过 15 米的过江、过湖隧道盾构需求,
承         解决超大直径盾构主轴承的卡脖子工程,实现进口替代

      (四)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结合以上因素,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能够切实提高公司研发技术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体现如下: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打破国外企业在
 高端轴承产品领域的垄断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是衡量一个国家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
 要标志。轴承是高端装备配套的核心基础件,由于研发能力弱、制造技术低、原
 材料等配套条件差,国产高端轴承的精度保持性、性能稳定性、尤其是寿命和可
 靠性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技术优势,在技术难度较高的风电主轴轴承产品
 领域已经达到进口替代水平。公司进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将使得公司的高新技
 术轴承产品的测试手段、综合检验手段、性能试验手段、以及应用计算机软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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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用在轴承设计开发中的应用能力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使公司的轴承研发能力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公司的轴承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和重大装备配套轴承
及高新技术轴承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打破中国高端轴承产品被国外轴承企业垄断
的局面。

     2、研发中心项目能够提升公司研发创新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公司将加大研究开发设施建设和研发活动的投
入,有利于加强基础研究和产业研发之间的有机衔接,从产业技术源头上强化技
术创新体系布局,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查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2020 年年度报告、研发项目投入明细表、核心技术说明、专
利证书、研发人员构成及未来研发目标等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问题四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7,057.78 万元、45,712.82 万元、
64,309.70 万元和 131,076.51 万元,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
同期分别增长 40.68%和 211.01%。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4,085.76 万元、5,697.58
万元、9,983.05 万元和 25,882.3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75%、66.39%、75.41%和 83.45%,最近一期第一大
客户营业收入占比为 47.72%。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环境、在手订单、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及下游风电产业政策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
因及合理性,最近一期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
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与上述客户合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3)结合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
况,说明公司形成较高客户集中度的原因,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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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客户依赖的情形,是否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1)(3)涉及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对(1)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结合行业环境、在手订单、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下游风电产业政策等,
说明公司最近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最近一期业
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一)结合行业环境、在手订单、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下游风电产业政
策等,公司最近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206,440.10 万元,净利润为 42,472.06 万元,较
2019 年度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在政策支持和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产
品性能优良,订单充足,新增产能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

     1、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支持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

     2020 年 9 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表示:“中
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 年 12 月,习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到 2030 年,
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
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60 亿立方米,
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2020 年 10 月,来自全球 400 余家风能企业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了《风能
北京宣言》,提出“十四五”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 50GW 以上,2025 年后,中
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应不低于 60GW,到 2030 年至少达到 8 亿千瓦,到 2060
年至少达到 30 亿千瓦。同时,风电开发商均制定和公布了积极的“十四五”期
间风电项目开发计划,市场需求将保持旺盛,持续促进风电行业的规模化发展、
技术创新进步、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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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明确把非化
石能源放在能源发展优先位置,大力推进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
代化石能源。

     2021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
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
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同时要求落实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量达
到 12 亿千瓦以上等目标。

     2021 年 3 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 2030 年前碳
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施金融支
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等,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国家主席提出的“碳达峰”和“碳中和”要求,以及后续相关部门制定的促
进风电等新能源行业发展政策,将促进风电行业快速发展。随着风电进入规模化、
快速发展的平价时代,风电度电成本竞争力的增加,其作为清洁燃料与清洁电力
的重要来源,必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和“碳中和”目标下中国能源发展的主力
军。从而使得发行人风电类产品收入稳定增长。

     2、近年来风电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公司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由于技术进步、环保和政策等
因素驱动,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2017 年至 2019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
容量分别 19.66GW、21.14GW、26.79GW。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2020 年
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 57.80GW,较 2019 年同比大幅增长。十九届五中全会
对“碳中和”进行了明确,大力发展风电等清洁能源上升为国家战略,风电等新
能源行业的良好的发展态势带动了发行人产品的市场需求。

     3、风电整机零部件企业业绩大幅增长

     发行人与同行业风电整机零部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同比增长(%)
                                    (万元)                            (万元)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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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顺风能                        547,495.65              43.93      605,844.55
         日月股份                        373,360.68              52.93      348,583.04
         天能重工                        199,447.24              34.32      246,417.99
         泰胜风能                        223,510.53              46.30      221,902.58
          新强联                         131,076.51             211.01       64,309.70
                                                        归母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同比增长(%)
                                    (万元)                             (万元)
         天顺风能                         80,892.45              48.20       74,650.26
         日月股份                         70,169.94             103.66       50,453.96
         天能重工                         25,146.37              72.32       26,948.77
         泰胜风能                         22,614.66              67.59       15,362.71
          新强联                          25,882.33             359.35        9,983.05

     在风电行业快速发展带动下,发行人与同行业风电整机零部件公司的经营业
绩均取得大幅增长。相较于同行业公司,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较快,主要是
因为:发行人产品性能优良,深受客户认可,产品需求旺盛,订单饱满,同时,
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基数较小。2020 年随着发行人成功上市,首发募投项目的达
产,发行人产能大幅增加,在订单充足的情况下,产能的大幅增加为收入的大幅
增长提供了有力保证。

     4、发行人产品性能优良,订单充足,产能大幅增加

     目前,国内风机厂商的主轴轴承和大功率偏航变桨轴承大多来自进口,采购
成本较高,在风电平价的背景下风机厂商降低生产成本的意愿强烈,对风电轴承
等核心零部件进行国产替代的需求旺盛。而公司的风电轴承性能优良,技术上具
备进口替代水平,相较国外供应商性价比较高,受到行业内客户广泛认可。但受
限于产能有限,2019 年发行人销售收入及净利润相对较低,2020 年随着新增产
能的释放,发行人产能大幅增加,在订单充足的情况下,发行人 2020 年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较 2019 年大幅增长。

     (二)最近一期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 2019 年分别增长 221.01%和 325.44%,
受益于行业快速发展、政策支持、客户认可度高、新增产能释放等因素,业绩增
幅较大。发行人 2020 年业绩大幅增长是受行业、政策、新增产能释放及低基数
等多种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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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尚未执行的在手订单金额约为 24.7 亿(含
税),虽然发行人在手订单充足,但预计未来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稳定增长,增
速将较 2020 年所有下降,加之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基数增大,从而未来发
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速度预计将较 2020 年有所下降。同时,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短期内也存在下降的可能,未来短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业绩也存在下降
的可能。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与
经营风险”之“(六)业绩波动风险”中披露如下:

     报 告 期 内 ,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5,712.82 万 元、 64,309.70 万 元和
206,440.10 元,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特别是 2020 年以来,受行业快速发展、政
策支持、客户认可度高、新增产能释放等影响,风电轴承销售大幅增加,发行人
2020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若未来相关行业政策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发行人业绩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未来可能存在业绩增速下滑和盈
利能力下降等风险。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查阅了行业政策、新增客户名单、
在手订单、产品结构和同行业公司财务数据等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
认为:

     1、公司最近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是受行业快速发展、
政策支持、客户认可度高、订单充足、新增产能释放等因素影响,收入和净利润
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最近一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较快,虽然发行人在手订单充足,
但预计未来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稳定增长,增速将较 2020 年所有下降,加之发
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基数增大,从而未来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速度预
计将较 2020 年有所下降。同时,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短期内也存在下降的可能,
未来短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业绩也存在下降的可能。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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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
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与上述客户合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一)公司前五大客户通过商业谈判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开发,合作时间
较长,不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与合作历史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开发方式   合作时间
     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商业谈判     8年
     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     2年
     3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商业谈判     3年
     4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谈判     3年
     5                 洛阳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商业谈判     9年
     6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招投标     11 年
     7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    13 年
     8                    洛阳豪智机械有限公司          商业谈判    9年
     9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商业谈判     2年

     公司在市场化原则下通过商业谈判和招投标的方式对客户进行开发,公司与
前五大客户合作稳定,合作时间较长,不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特殊利益安
排或关联关系。

     (二)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产品大型回转支承主要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盾构机、船用及港口机械、
海工装备、工程机械等专业设备。客户对其产品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对供应商
有着严格的认证体系。通过客户的认证,需要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例如,
发行人风电样机轴承需要在客户风机上长时间平稳运行,各项性能指标合格,加
之发行人生产能力、研发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等获得客户认可后,发行人才可能
进入下游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正是由于行业下游客户对供应商严格的筛选和考
核,使得其转换供应商的成本非常高昂,一旦进入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后,
则会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合作历史悠
久,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访谈了发行人销售负责人,查阅了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主要客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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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工商资料、与主要客户的访谈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可持续性。

     三、结合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形成较高客户集中度的
原因,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大客户依赖的情形,是否对募投项目实施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下游风电整机行业集中度较高导致发行人等风电零部件厂商客户集
中度较高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风电类回转支承、盾构机类回转支承、海工装备类回转支
承和锻件,风电类回转支承为发行人最主要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
销售占比分别为 66.39%、75.41%和 83.61%,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下游客户
行业集中度高和所致。

     以下游风电整机行业为例,2019 年和 2020 年,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
智能等前十大风机厂商新增风电整机装机容量占当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的比例
为分别为 92%和 91%,行业集中较高。下游风电整机厂商集中度较高导致发行
人等风电整机零部件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发行人同行业公司日月股份和泰胜风
能 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60.77%和 62.75%,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
符合行业惯例。

     (二)公司不存在对大客户依赖的情形,客户集中度高不会对募投项目实
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主要客户合作年限较长,
客户粘合度较高。目前,公司已经进入明阳智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三一重
能、中船海装、湘电风能、中车风电等国内主流风电整机厂商合格供应商名录,
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发其他风电整机客户。公司不存在对大客户
依赖的情形,客户集中度高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
务与经营风险”之“(三)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中披露如下:



                                                 1-50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司 对 前 五大 客 户 的 销售 收 入 占 营业 收 入 的 比例 分 别 为
66.39%、75.41%和 83.61%,受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
较高的风险。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其为公司带来持续
的订单,但一旦个别客户经营出现问题,或者公司对其服务出现问题,影响到双
方的合作,则会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客户收入明细、同行业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数据、下
游风电整机行业装机排名等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
高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对大客户依赖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问题五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 22,978.62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9,783.87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明细,及较上年末金额增加较
多的原因;(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披露最近
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明细,及较上年末金额增加较多的原因;

     (一)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明细,及较上年末金额增加较多的原因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2,978.62 万元,2020 年末,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31,249.40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加较多。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51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                     979.21                  275.45                703.76
预付设备款                          11,592.58              9,101.59                2,490.99
预付土地款                           3,700.00              3,700.00                        -
一年以上应收质保金                  14,977.61             14,977.61                        -
         合计                       31,249.40             28,054.65                3,194.75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土地款和一年以上的应收质保
金。2020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28,054.65 万元,主要是因为:
1、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将一年以上应收质保金从长期应收款调整为在其
他非流动资产列报;2、公司为缓解订单压力,扩大生产规模,满足长远发展需
求,公司拟新购置土地和生产设备,预付了较多的设备款和土地款。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访谈了发行人财务人
员,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1、根据新收入准则
要求,公司将一年以上应收质保金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2、公司为缓解订单
压力,扩大生产规模,满足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新购置土地和生产设备,预付
了较多的设备款和土地款。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披露最近一期末是否
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
求。具体分析如下:




                                                 1-52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10 条: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
行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关于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董事
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从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1)认购明阳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发行人对明阳智能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认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根据公
司与明阳智能签订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公司最终
以自有资金 149,999,994.02 元,按照每股人民币 14.02 元/股认购明阳智能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 10,699,001 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1-53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2)发行人对明阳智能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明阳智能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原因如下:

     ①公司对明阳智能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

     公司主要从事风电轴承制造业务,明阳智能主要从事风电整机制造业务,同
属于风电行业。报告期内,除 2018 年度,明阳智能为公司第二大客户外,其余
各期明阳智能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明阳智能为下游风电整机行业龙头企业,公
司对明阳智能的投资系为了进一步绑定优质客户,增强客户粘性,加强与重要客
户的紧密联系,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
资,而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性投资。

     ②公司对明阳智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统计数据,2020 年度,明
阳智能新增风电整机装机容量排名国内第三,明阳智能作为国内风电整机龙头企
业,对高端风电轴承有着旺盛需求,公司目前已经对明阳智能批量供应双列圆锥
滚子风电主轴轴承以及大功率偏航变桨轴承,实现进口替代,报告期内,公司对
明阳智能销售收入分别为 8,230.30 万元、25,566.97 万元和 92,715.14 万元,公司
已经成为明阳智能风电轴承主要供应商。公司通过投资明阳智能,将会与其在风
电产业上下游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明阳智能对高端风电轴承的需求将会引导和
推动公司技术进步与新产品的研发,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
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
明阳智能投资不属于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
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1-5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对明阳智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发行人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持有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是否为收益波动
                                                                            是否
序号     产品名称      本金(万元) 存入日期 到期日期 存期(天) 年化收益率      大且风险较高的
                                                                            到期
                                                                                   理财产品
       交通银行蕴通
                                                                                             否,保本型产品,
 1     财富定期型结        20,000.00   2021/2/9     2021/8/3          175 1.54%-3.25%   否
                                                                                             低风险评级
         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蕴通
                                                                                             否,保本型产品,
 2     财富定期型结        10,000.00   2021/2/9 2022/1/27             352 1.82%-3.25%   否
                                                                                             低风险评级
         构性存款
        合计                                                     30,000.00

               公司所购买的上述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日常运营所需资金的前提
         下,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和管理水平,提高股东回报,在严格保证流动性
         与安全性的前提下购买的短期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具有持有周期短、收益稳定、
         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特点。因此,发行人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不具有“收益波动大
         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特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
         相关要求

               发行人主要从事大型回转支承和工业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可能相关的报表
         项目详情及认定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其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余额
        货币资金                                  96,531.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306.7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他应收款                                   273.89                                           -
        其他流动资产                                 952.67                                           -
                                                          1-55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项目                   期末余额                其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余额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249.40                                                 -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5.00
 银行存款                                                                              64,538.23
 其他货币资金                                                                          31,988.02
                  合计                                                                 96,531.26

        公司货币资金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均为银
 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用于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定期存单,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及类金融业务。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20,306.70 万元,系持有第
 一大客户明阳智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对明阳智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
 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
 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                                                                                  242.92
 备用金                                                                                   15.20
 其他                                                                                     15.77
                      合计                                                               273.8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273.89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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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备用金、往来款项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留抵税额                                                                    638.00
增值税预缴税额                                                                    202.71
所得税预缴税额                                                                     88.36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预缴税额                                                         20.27
待认证进项税额                                                                      3.33
                    合计                                                          952.6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 952.67 万元,主要是增值
税留抵税额与预缴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                                                                979.21
预付设备款                                                                      11,592.58
预付土地款                                                                       3,700.00
一年以上应收质保金                                                             14,977.61
                     合计                                                      31,249.4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31,249.40 万元,主要是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预付设备款和一年以上质保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

     综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持有金额较大、期限
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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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各科目明细、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协议、
认购明阳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及相关公告,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对外投
资目的,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形。

     2、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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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
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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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杰畏                                                郭哲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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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总经理,现就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本人已认真阅读洛阳
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
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
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_____________ ____

                             张 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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