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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7-08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1-055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计 43 名,解
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8,5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0%;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
数量为 38,163,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星期二);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
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洛阳新强联回
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9 号)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新强联”,股票代码
“300850”。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9,500,000 股增加至 106,00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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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送红股 0 股(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74,2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6,000,000 股增加至 180,2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80,2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35,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分别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松科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闫明昕、郝文路、程建国、方中青、陈萍、蒋耀红、蒋耀忠、刘华、杨平、周凯、刘雅、
张海波、张洪、李红莉、曹柏根、张占普、王振虎、甄武松、王普强、晁玉梅、李双汉、
赵俊飞、汤惠仙、孙小虎、李华清、吴群、丁克锋、杜鑫、陈关勇、孙长青、贾永杰、
李晓辉、曹净、李金道、袁新宇、潘登、王向魁、彭长良、荆晓峰。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所做的承诺

    1. 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方中青、曹柏根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
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
市流通和转让。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张占普、李华清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
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
市流通和转让。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3) 其他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
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2.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的其他主要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已经承诺所持新强联股份锁定 12 个月,本公司如果计划所持新强联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因新强联进行权益分
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新强联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
整。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新强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公司减持新强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
有新强联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
的具体原因并向新强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本公司持有的新强联股份自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
    ③ 本公司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新强联所有。

    (2)持股 5%以上的其他主要股东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国联卓成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已经承诺所持新强联股份锁定 12 个月,如果在锁定期满后,
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新强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减持新强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减持新强联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新强联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承诺接受
以下约束措施:
    ① 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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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新强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新强联股份自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减
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③ 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新强联所有。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方中青、曹柏根承诺

    本人已经承诺所持新强联股份锁定 12 个月,本人如果计划所持新强联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新强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减持新强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二)相关说明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一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
其他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
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4、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
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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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8,5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0%。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8,163,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3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39 名,机构股东 4
名;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姓名                                                           备注
                                  份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1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29,360,173   29,360,173         9,786,724        注1

         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
 2                              8,098,644     8,098,644         8,098,644
         限合伙)

         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
 3                              8,098,644     8,098,644         8,098,644
         有限公司

         上海松科投创业投资中
 4                              6,068,804       6,068,804       6,068,804
         心(有限合伙)

 5       闫明昕                    777,563       777,563         777,563


 6       郝文路                    388,782       388,782         388,782


 7       程建国                    388,782       388,782         388,782


 8       方中青                    349,903       349,903            0            注2


 9       周凯                      303,450       303,450         303,450


 10      陈萍                      303,450       303,450         303,450


 11      蒋耀忠                    303,450       303,450         303,450


 12      刘雅                      303,450       303,450         303,450


 13      张海波                    303,450       303,450         303,450


 14      张洪                      303,450       303,450         303,450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15   杨平     303,450   303,450   303,450


16   蒋耀红   303,450   303,450   303,450


17   刘华     303,450   303,450   303,450


18   李红莉   303,351   303,351   303,351


19   曹柏根   300,334   300,334     0            注3


20   张占普   198,278   198,278   49,569         注4


21   王振虎   194,392   194,392   194,392


22   甄武松   194,392   194,392   194,392


23   王普强   151,625   151,625   151,625


24   晁玉梅   124,409   124,409   124,409


25   李双汉   116,635   116,635   116,635


26   赵俊飞   101,084   101,084   101,084


27   汤惠仙   93,308    93,308    93,308


28   孙小虎   54,431    54,431    54,431


29   贾永杰   38,877    38,877    38,877


30   曹净     38,877    38,877    38,877


31   杜鑫     38,877    38,877    38,877


32   陈关勇   38,877    38,877    38,877


33   李晓辉   38,877    38,877    38,877


34   李华清   38,877    38,877     9,719         注5


35   吴群     38,877    38,877    38,877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36     李金道                  38,877       38,877         38,877


 37     丁克锋                  38,877       38,877         38,877


 38     孙长青                  38,877       38,877         38,877


 39     潘登                    19,440       19,440         19,440


 40     王向魁                  19,439       19,439         19,439


 41     袁新宇                  19,439       19,439         19,439


 42     彭长良                  15,552       15,552         15,552


 43     荆晓峰                   7,776        7,776          7,776


        合计                58,565,000   58,565,000       38,163,447



      注 1: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一。因新强联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新强联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
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
9,786,724 股。
      注 2:股东方中青曾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因 2020 年 12 月任期届满,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方中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49,9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 349,903 股,根据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
终止”。方中青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 0 股。

      注 3:股东曹柏根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因 2021 年 5 月离任,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曹柏根直接持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有公司股票 300,3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 300,334 股,
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曹柏根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 0 股。

    注 4:股东张占普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198,278 股,因其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故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9,569 股。

    注 5:股东李华清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38,877 股,因其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故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719 股。

    注 6: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按照《上市公司
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1.有限售条
             135,150,000   75.00%             -    58,565,000   76,585,000      42.50%
件股份

2.无限售条
             45,050,000    25.00%    58,565,000             -   103,615,000     57.50%
件股份

3.股份总数   180,200,000   100.00%            -             -   180,200,000    100.00%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强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新强联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新强联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兴证券
对新强联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