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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8-26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1-083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
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同意
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9,205,708.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4,231.27 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募集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操作流程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
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
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管
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
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
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定
期编制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报总经理审批,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
行备案。经总经理审批及保荐代表人备案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票据)支
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财务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账,定期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
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工程款、设备购置款等相关款项,并从募集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