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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
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强联”)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强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洛阳新
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
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
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9,205,708.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4,231.2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551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和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
                      项目名称
号                                                  额             额
 1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   93,500.00          93,500.00


                                       1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
                        项目名称
号                                              额             额
     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700.00         18,779.42
 3   补充流动资金                              32,800.00         32,800.00
                        合计                  146,000.00        145,079.4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
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
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
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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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3
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新强联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新强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新强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新强联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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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杰畏               吴婉贞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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