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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
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强联”)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强联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洛阳新
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
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
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9,205,708.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4,231.2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551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和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和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号                                                入金额
1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      93,500.00         93,500.00        40,819.05


                                      1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号                                                   入金额
     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700.00         18,779.42         1,114.34
3 补充流动资金                       32,800.00         32,800.00        32,800.00
               合计                 146,000.00        145,079.42        74,733.39
    注: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40,819.05 万元,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且尚未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投
入金额为 1,082.60 万元,本项目实际总投入金额为 41,901.65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
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资
金使用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
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约 7.03 亿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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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两个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短期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的闲置。而随着生产经营
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独立董
事发表同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新强联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新强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
构同意新强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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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杰畏              吴婉贞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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