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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30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2-07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会议地点在公司四楼会议
室。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
明”。因情况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以口头、电话通知等方式送
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占普先生召集和主
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21,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121,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12,100,000 张。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
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6.6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债券到期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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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
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121,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申购数量下限为 10 张(1,000 元),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承销,认购金额不足 121,000.00 万元
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东兴证券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的 100%,包销
基数 121,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东兴证券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6,3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
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强联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新强联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669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
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6699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329,708,796 股,剔除库存股 0 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329,708,796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
先认购 12,099,983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12,100,000 张的 99.9999%。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强联配债”,配售代
码为“380850”。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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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
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
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