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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30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2-075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会议地点在公司四楼
会议室。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因情况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以电话、口头、邮寄等方式
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 6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21,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121,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12,100,000 张。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
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6.6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债券到期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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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
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121,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申购数量下限为 10 张(1,000 元),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承销,认购金额不足 121,000.00 万元
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东兴证券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的 100%,包销
基数 121,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东兴证券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6,3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
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强联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新强联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669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
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6699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329,708,796 股,剔除库存股 0 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329,708,796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
先认购 12,099,983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12,100,000 张的 99.9999%。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强联配债”,配售代
码为“380850”。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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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
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
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
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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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做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做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