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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10-31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 号),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 承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12,100,000 张 ,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1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930,660.38 元(不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5,069,339.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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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出具
“大华验字[2022]000693 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保荐机构已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额
       1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     111,320.00         86,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4,500.00        34,500.00
                 合    计                  145,820.00       121,000.00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
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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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其
中,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
投资品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办理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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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12.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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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董事
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其他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