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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3-01-10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创投制造业转
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乾道
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范卫红(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久锻件”)
51.145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
超过 35,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
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至签署相关协议期间,采
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报告书
及其他文件,并与相关方及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3、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制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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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编制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

    5、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7、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
独立意见。

    8、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
限公司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范卫红之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综上,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内容均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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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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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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