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1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专业执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
验。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
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明灿、雷贤卿、王建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