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 东,已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本公司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指使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公司披露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温一峰 年 月 日 1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已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指使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公司披露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 刘天明 温一峰 黄志成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