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0-037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天明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园 2 号公司 2 号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14 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39,265,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39,214,0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0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 合计持 有 5% 以上股 份的 股东以 外的 其他股 东) 共 13 人 ,代 表股份
2,41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01%。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四会市人民政府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232,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16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8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37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640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232,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16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8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37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6404%;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王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