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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昊科技: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21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
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作了认真核查,现对关注函关注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请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未来发展战略、经营模式、业绩增
长情况、股本规模和股价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考虑、
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你公司业绩成长是否匹配。

    回复:

    (一)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的匹配性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公司在电力行业主要布局智能机器人、电力监测及控制设备,系列产品主要
应用于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环节。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电网建设不
断完善,智能电网已经成为电力科技的发展方向。在电力系统应用机器人以及各
类新型装备,能够有效提高电网监测维修效率,降低运营成本。2009 年 5 月,
国家电网公司在“2009 特高压输电技术国际会议”上首次提出“坚强智能电网”
概念。近年来,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传感测量技术、控制技术等先进技术在
电网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和原有的电网设施高度融合与集成,电网的智能化水平
有了很大提升。智能机器人作为电网智能化改造的重要实现手段,自 2013 年至
今始终是国家电网集中采购的主要监测设备之一。随着电力科技创新在智能电网

                                     1
 中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以及机器人技术在电力行业的应用,未来我国电力系统将在
 输电、变电、配电等环节全面实施智能化改造。

     此外,公司针对轨道交通运维劳动强度大、检测效率低、质量难以控制等痛
 点,布局了轨交线路巡检机器人、列车车底检测机器人等一系列产品。轨道交通
 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交通运输的骨干网络,在促进资源配送、加强经济区域交流、
 解决城市交通拥挤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新一轮以信息科技、人工智能、新能
 源等为核心的技术革命和产业运行方式变革也在不断推进轨道交通产业转型升
 级,轨道交通运输朝着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创新发展。此外,轨道交通信息化、
 智能化能有效突破传统交通运输服务价值链增值和服务组织规模化的“瓶颈”,
 推动我国交通运输向高端化、信息化、集群化、融合化、生态化和国际化发展,
 为智能机器人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机遇。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紧跟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立足于工业设备检测与故障诊断领域,以服务
“工业大健康”为宗旨,谋划“人工智能+工业大健康”战略布局,在机器人、人
 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领域开拓创新,在行业应用方面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
 度同步拓展,构筑出一个“海陆空隧”全方位检测及作业平台。

     公司近期主要发展目标分为三个方面: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高整体创新效
 能;加速新业务场景的布局,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加强市场推广能力,搭建不
 同行业销售渠道。

     3、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销售智能机器人及
 智能电力监测及控制设备等产品实现盈利。在研发模式方面,公司产品研发以客
 户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相关领域技术发展趋势的研究和预测而开展,公司项目
 研发过程主要包括立项、设计方案审查、样品测试、结题评审会等环节。在采购
 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采的方式进行采购,并适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
 量备货。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通过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订单。目
 前公司客户主要以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主,同时在轨道交通行业客户拓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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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也取得成效。

    4、业绩增长情况

    2020 年,公司产品在创新和应用领域方面实现了跨行业突破,推出了开关
室操作机器人、轨交线路巡检机器人、列车车底检测机器人、防爆型巡检机器人
等;另一方面,公司不断强化营销管理,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深耕浙江省内市场
的同时,大力拓展省外市场。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155.05 万元,同
比增长 51.18%;实现归母净利润 16,211.96 万元,同比增长 43.39%。其中,浙
江省内营业收入为 36,578.82 万元,占全年营收比例的 59.81%;浙江省外营业
收入为 24,576.22 万元,占全年营收比例的 40.19%,同比增加 570.53%。

    2018-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6,117.59 万元、40,452.89 万元及
61,155.05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3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06.34
万元、 11,306.01 万元及 16,211.96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31.99%。

    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盘价为 64.60 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潜力较大,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明确,经营模式
符合公司发展阶段,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复
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30.12%和 31.99%,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
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确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合
理性

    1、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货币资金、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充足,具备
利润分配的条件

    近三年来,公司经营稳定,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近三年归母净利润、货
币资金、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2020.12.31   2019 年度/2019.12.31   2018 年度/2018.12.31
归母净利润                  16,211.96              11,306.01                9,3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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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资金                  59,251.24          11,430.72           16,738.10
资本公积                  61,767.09           6,807.79            6,807.79
未分配利润                40,325.27          28,114.39           19,922.75


    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59,251.24 万元、
61,767.09 万元和 40,325.27 万元,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截至 2020 年末,扣
除首发募集资金余额以及受限货币资金之外,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尚有 36,018.67
万元,本次现金分红 29,386,080.00 元(含税)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要求

    2020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口径)16,211.96 万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15,522.40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552.24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
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0,440.46 万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0,325.27 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325.2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61,767.09 万元,其中股本溢
价 61,767.09 万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
情况,公司拟以 2020 年年末总股本 81,628,000 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29,386,080.00 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可供分配利润)为 7.29%。
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股本
65,302,400 股。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时符合《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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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共计发行
2,040.70 万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8,162.80 万股,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未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股本增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同行业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对标公司                           总股本(万股)
               亿嘉和                               14,776.97
              红相股份                              36,022.32
              北京科锐                              54,236.90
              双杰电气                              72,525.55
               平均值                               44,390.43
              申昊科技                              8,162.80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股本规模较低,
本次转增的实施能够壮大股本规模,使股本规模与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相匹配,具
有必要性。公司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数量较少,通过本次转增,有利于扩大流
通股份数量,增加股份流动性,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

    二、请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筹划、制定及决策过程,以及你公司在信息
保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
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回复: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筹划、制定及决策过程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董事长、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
绩、股本结构状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初步讨论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事项,形成了初步的预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和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证券部分别向全体董事、全体
监事发送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关于召开第三届监

                                    5
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拟召开会议审议《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强调了保密义
务。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晚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传并披露了《杭州申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6)。

       (二)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在筹划、
制定及决策过程中涉及到的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
关规定,避免内幕交易。公司严格遵守相关信息保密制度,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
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要求所有内幕知情人不得擅自以任何
形式对外泄露该预案,并应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公司依据《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规定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汇总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名单,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详细情况。

       (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请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
计划,若是,请详细披露。

       回复:
                                     6
    经逐一书面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
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四、请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
研的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
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配合炒作股价的情形等。

    回复:

    公司近一个月未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
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不存在配合炒作股价情形。




    五、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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