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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昊科技: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30  

                        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通
过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如申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
末公司总股本 146,930,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079,12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故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 P=18.93-0.30=18.63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该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
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3.0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调整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