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昊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2022-09-15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申昊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申昊科
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2 年 9 月 5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申昊科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
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9 月 5 日,培训小组采取现场并辅以远程培训的方式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开
展培训。本次培训重点内容包括:1、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关键人员行为规范;2、部分资本市场产品简介。
培训小组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案例进行讲解,使得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
公司关键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关资本市场产品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申昊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1
培训情况报告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蒲贵洋(保荐代表人)和郭旺辉(持续督导专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申昊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
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增进了
其对资本市场相关产品的了解,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2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蒲贵洋 傅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 年 9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