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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昊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7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有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内
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要求、公司内部的规章制
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与方法
       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内部审计有关制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通过观察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采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
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
据。对监督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
意见和建议,以内部审计报告的形式呈报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由相关部门整改
落实。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
关注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
力资源、风险评估、信息披露、内部监督、财务系统管理、合同管理、销售与收
款、采购与付款、筹资业务、对外投资、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生产管理、
质量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重
大投资、出售资产、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
量指标。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5%                                         错报<利润总额的3%
                                     总额的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   控制环境无效;
                       2)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大缺陷          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4)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控问题: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
     重要缺陷               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
                            真实、准确的目标;
                       4)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其他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作为
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3%≤直接财产损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
           额的5%              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额的3%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重大缺陷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流程控制或系统失效;
               4)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6)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1)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重要缺陷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流程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的建设与监督检查,并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
整、规范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