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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昊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4.60 万股。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申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9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2)。
    (三)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四) 2022 年 5 月 18 日 ,公司于创业 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4)。
    (五)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18.63 元/股
为授予价格,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2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异动处理”之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
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自离职之日起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原 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 万股。
    (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
目标为:“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或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即公司 2022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96,167.12 万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1,608.25 万元。根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39,147.44 万元,2022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96.05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
润为-6,358.06 万元。因此,公司 2022 年业绩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之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的
规定:“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董事会决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对其他 2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33.60 万股股票进行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4.60 万股,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
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
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