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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昊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159 号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申昊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申昊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申昊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
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申昊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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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申昊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申昊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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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或者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0.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30.41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057.6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452.83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59,604.8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04.86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57,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69 号)。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3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 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330.19 万元(不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54,669.8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汇入本公


                                  第 3 页 共 12 页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

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65.5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204.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0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7,000.00

                         项目投入                        B1                 50,636.9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97.92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8.04

                         项目投入                   D1=B1+C1                50,636.9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15.9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379.0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7,379.01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智能机器人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7,260.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

余募集资金为 7,379.01 万元,已全额转入基本户(差额系利息收入引起),该募集资金专

户已于当日注销。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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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27,753.1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79.33

                     项目投入                       C1=B1               27,753.1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B2                     679.33

应结余募集资金                                  D=A-C1+C2               27,130.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E                 27,341.41

差异[注]                                            F=D-E                    -211.05

    [注]差异系未转出的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1.05 万元,已经由一

般账户先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

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7月12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可转债保荐

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当年剩余时间至其后两个完整

会计年度。鉴于此,公司与首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2021年7

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

                                 第 5 页 共 12 页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51083193                              [注 1]
科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180078801300000815                         [注 2]
求是支行
  合   计

    [注 1]该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6 月利息收入共计 1,180,416.01 元,无支出,已于 2022

年 6 月 9 日注销,余额已转入基本户

    [注 2]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注销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
                          201000301112869                273,414,054.29         活期存款
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161748000000963                                    [注]
司杭州余杭支行
  合   计                                                273,414,054.29

    [注]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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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自筹资金 15,181.83 万元,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杭州申
                                       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056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智能机器人生产建设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 7,379.01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
                                       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智能机器人生产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7,260.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
                                       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募集
                                       资金为 7,379.01 万元,已全额转入基本户(差额系利息收入引起),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当日注销。




                                                 第 9 页 共 12 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智能机器人生产建设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7,260.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
                                           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募集
                                           资金为 7,379.01 万元,已全额转入基本户(差额系利息收入引起),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当日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第 10 页 共 12 页
                                                     2022 年度受国内外环境因素等制约以及设备定制化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设备采购、施工人员复工等多方面
                                                     均有所延缓,整体项目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项目计划
                                                     完成时间由 2023 年 3 月调整为 2024 年 9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先期投入: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2〕1831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374.08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情况: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 3,374.08 万元。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0 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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