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思股份”)
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3 号)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2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62,403,200.00 元。
扣 除 民 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民 生 证 券 ”) 承 销 费
48,433,382.64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813,969,817.36 元,已由民生
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
字(2020)0007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1 25000t/a 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 43,000.00 43,000.00
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 6,160.00 6,16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353.11
合计 79,160.00 78,513.11
三、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情况
1、“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25000t/a 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
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科思
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科思”)。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
拟使用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向马鞍山科思增资;同时,拟向马鞍山
科思提供 25,000 万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前述借
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
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2、“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圣诺贝”)。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圣诺贝提
供 6,160 万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前述借款不计息,
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
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3、“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中 6,500 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全
资子公司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科思”)的银行贷
款,6,100 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圣诺贝的银行贷款。为
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宿迁科思和安徽圣诺贝
提供 6,500 万元和 6,100 万元借款。前述借款均不计息,借款期限为
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
均无异议,则均可自动续期。
四、本次增资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马鞍山科思
项目 基本情况
名称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东生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联合路与苗圃路交叉口东北
注册地址
角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00%
生产、开发、销售精细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
经营范围 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马鞍山科思资产总额为 5,346.05 万元,
净资产为 1,896.95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41.14 万元。该公司尚在建设期。
(二)安徽圣诺贝
项目 基本情况
名称 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东生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00%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 584.6 吨/年乙醇、1540.5 吨/年甲醇,
回收套用:152.9 吨/年乙醇、3500 吨/年甲醇、556.3 吨/年
氰乙酸乙酯、73.1 吨/年醋酸、330 吨/年叔丁醇、3900 吨/
年甲苯、1500 吨/年丙酮、6000 吨/年 2-丁醇、6500 吨/年 N,
经营范围
N-二甲基甲酰胺、100 吨/年 1,2-二甲苯、450 吨/年 2-丙醇
(10800 吨/年精细化学品,8500 吨/年防晒系列产品生产工艺
系统),生产、开发、销售精细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易制毒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徽圣诺贝资产总额为 39,482.92 万
元,净资产为 24,358.92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51,947.46 万
元,净利润为 9,124.01 万元。
(三)宿迁科思
项目 基本情况
名称 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东生
注册地址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00%
防晒剂、香精、香料原料生产、开发和经营,销售自产产品,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宿迁科思资产总额为 40,142.18 万元,
净资产为 19,945.58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45,917.96 万元,
净利润为 5,677.98 万元。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
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
子公司马鞍山科思、安徽圣诺贝、宿迁科思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2020 年 8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
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
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认为有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九、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