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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思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20-08-04  

						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1537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1537 号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股份”或本公司)
编制的,截止日为2020年7月28日《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科思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南京科思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独立
地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鉴证工作,以对《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科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南京科思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科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科思股份阐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相关方
面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2020 年 8 月 3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3号《关于核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2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56元,共募集资金862,403,200.00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
除承销费48,433,382.64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13,969,817.36元,已由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江宁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
025900059610806)内。另减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8,838,744.15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5,131,073.2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71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
 1                                                           43,000.00                      43,000.00
         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
 2                                                            6,160.00                       6,160.00
         目

 3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353.11

                        合计                                 79,160.00                      78,513.1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
置换因先行实施上述项目所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 7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82,137,596.8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1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               43,000.00                   8,213.76
                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2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合计                                       63,000.00                  28,213.76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费用为人民币77,272,126.79元,其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扣除承
     销 费 48,433,382.64 元 。 截 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 , 公 司 已 用 自 筹 资 金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为
     3,866,452.81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3,866,452.81元。

            截止2020年7月28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不含税)       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6,045.66                 4,843.34              127.36          127.36

 2         审计、验资费用                   712.08              -                         165.28          165.28

 3         律师费用                         431.13              -                          66.04           66.04

 4         发行手续费用                       5.32              -                           5.32            5.32

 5         信息披露费用                     533.02              -                          22.64           22.64

            合计                           7,727.21                 4,843.34              386.65          386.65


            五、募集资金置换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