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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思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2020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0 年 8 月 19 日 9:15-15:00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

企业总部园 B4 栋 1 楼青创学院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旭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 79,578,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49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数
69,56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62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 10,018,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75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数 2,003,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数
2,00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5 人,代表股份数 3,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5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
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5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5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
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5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5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
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5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南京)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和吴永全律师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
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