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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思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4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南京科思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我们作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
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前述情况。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




                                          独立董事:何升霖、崔荣军、郭燏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