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2021年培训情况的报告2021-12-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之 2021 年培训情况的报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其保荐机构,指定
臧宝玉、范信龙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项目组人员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对科思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2、保荐代表人:臧宝玉、范信龙
3、培训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4、培训地点:科思股份会议室
5、培训人员:臧宝玉
6、参加培训人员:科思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7、培训主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二、培训主要内容
详细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修订内容,重点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中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一般规定、定期报告、应披露的交易与关联交易、
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理等章节。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科思股份予以积极配合和沟通。通过本次培训,
参会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
露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之 2021 年培训情况的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臧宝玉 范信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