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3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
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和 2022 年工作重点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
有会议决议都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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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会议 15 日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8、《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2
第十次会议 23 日 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关于参与投资川流新材料基金二期暨
3
第十一次会议 16 日 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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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会议 20 日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5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28 日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6
第十四次会议 22 日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
作规范、决策科学、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在履行职责时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认真细致地检查了公司的
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
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
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当前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
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情况
通过对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的检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执行了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
能,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列席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
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