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科思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2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

企业总部园 C1 栋 10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旭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 74,65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6.13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
股份数 69,11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286%;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数 5,53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07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数 1,59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
股份数 1,5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4%;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数 3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4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65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65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65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65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65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65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65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65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周旭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周旭明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9.02 选举杨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杨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9.03 选举于鲁登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于鲁登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9.04 选举陶龙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陶龙明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9.05 选举曹晓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曹晓如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9.06 选举何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何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宋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宋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10.02 选举崔荣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崔荣军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10.03 选举郭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郭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刘建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刘建生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11.02 选举王艳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4,614,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47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王艳红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54,800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5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和吴永全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