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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思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 2,868.54 万元,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3 号)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2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62,403,200.00 元。
扣 除 民 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民 生 证 券 ”) 承 销 费
48,433,382.64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813,969,817.36 元,已由民生
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
字(2020)0007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号                                           (万元)     额(万元)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25000t/a 高端日
1                                               35,945.02      35,945.02
     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25000t/a 高端日
2                                                1,106.50       1,106.50
     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二期工程)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14200t/a 防晒用
3                                                2,562.26       1,539.58
     系列产品项目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日用
4                                                7,200.41       4,408.90
     化学品原料项目
     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
5                                                3,542.84   3,542.84[注]
     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
6                                                4,500.00   2,868.54[注]
     发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9,353.11       9,353.11
8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4,210.14      78,764.49
       注: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三、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终止“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不
再实施,并将相应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调整用于新项目安徽圣诺贝化
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和安庆科思化
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
科思。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拟使用募集资金 2,868.54 万元向安
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
    四、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名称       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伍亿圆整
   法定代表人    何驰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 8 号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经营范围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安庆科思资产总额为 496.23 万元,净
资产为 495.6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4.35
万元。该公司尚在规划建设期。
    五、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
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安庆科思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安庆科思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2022 年 6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以
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以
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实缴注册资本有利于募投
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庆科思实
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
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认为有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关事项不
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
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九、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