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科思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50,000 股,占公司公告日总股本的 0.4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星 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3 号)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22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由 84,660,000 股增加至 112,880,000 股。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3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 28,22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12,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864,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增加股本 56,44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69,320,000 股,其中首次 公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11,090,00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 售的股份为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4%),占公司总股本 65.61%;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58,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3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 名,分别为南京科旭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旭”)和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敏思”)。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南京科旭和南京敏思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第 13 个月起,解除锁定股份数量为本单位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第 25 个 月起,解除锁定股份数量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剩余限售股 份总数的 50%。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第 37 个月起,解除锁定股份 数量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剩余限售股份总数。 2、通过南京科旭、南京敏思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军、夏露霞、曹晓如、刘建生、王艳红和魏琨 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 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 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要求,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周旭明、朱江声、杨军、杨 东生、夏露霞、曹晓如、刘建生、王艳红和魏琨承诺:上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 情形;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星 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均为非自然人股 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为所持 1 南京科旭 1,023,750 511,875 限售股份总数的 50%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为所持 2 南京敏思 476,250 238,125 限售股份总数的 50% 合计 1,500,000 750,000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 关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 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完成前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111,090, 65.61 750,00 110,340, - 65.17% 通股/非流通股 000 % 0 000 111,090, 65.61 750,00 110,340, 首发前限售股 - 65.17% 000 % 0 000 高管锁定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 58,230,0 34.39 750,00 58,980,0 - 34.83% 流通股 00 % 0 00 169,320, 169,320, 三、总股本 100% - - 100% 000 0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 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