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0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本次会议第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第 2、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贾海波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6、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7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0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为 303,421,5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853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63,397,60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5.8478%。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0,023,9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0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9,179,71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29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900,764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0.9752%。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278,9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19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了决议:
议案 1.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412,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1,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2%;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412,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1,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2%;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412,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
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1,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2%;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