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畅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以下统称报告期内),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杨凌
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
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监察督促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事会对公
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为公司的规范与正常运作和发
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
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
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金刚切割丝基材项目的议
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杨凌美畅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效电镀金刚石线生产线
项目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
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
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
经营的行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合理、程序合法
有效,董事会及经理层能够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司重视制度建设,通
过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推进,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及管
理制度,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和收购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发生一项关联交易,即实际控制人及/或其配偶为公司申
请的部分银行授信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该项关联交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且该
关联交易属公司纯获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正常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运转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 重视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
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情况等
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
   (三)积极探索总结,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新的一年里,监
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
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