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畅股份”)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对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目进行
延期。本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 43.7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75,083.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30.3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753.42 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
[2020]D-00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
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 46,200.00 1,751.85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400.00 1,396.66
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目 71,000.00 35,285.3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1,153.42 26,716.20
合计 164,753.42 65,150.0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150.05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1,047,695,876.90 元(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
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高效
金刚石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高效金刚石线建
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均在西安航天基地。因在土地勘测中发现可能存在不可移
动的文物,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施工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开展。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战略发展、扩展业务规模,公司已经另通过自有资金在陕西省咸阳市
杨陵区投资建设高效电镀金刚石线生产线项目,同时公司加快生产线的效能提升
改造,生产效率大幅提高,满足了下游市场的需求。故募投项目的延期并没有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
在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对相关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
负责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
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有关规定.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美畅股份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