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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畅股份:关于土地储备部门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储备部门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因公司拟购买的用于募投项目“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及“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目”建设的 HT02-7-3-2 号宗地涉及 10.14 亩的文物保护
范围,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建设,经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土地储备中心(以
下简称航天基地土储中心)协商,拟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美畅科技有限公司与航
天基地土储中心签署《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以经济补偿方式收回文物保护范围
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 10.14 亩。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公司)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储备部门有
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航天基地土储中心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举办的事业
单位,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西安市长征二路以北、天和一路以东、天和二路以西
HT02-7-3-2 号宗地中被文物保护范围覆盖的 10.14 亩国有建设用地。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也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经济补偿按拍入价原价转让的定价原则,即公司取得该宗土地时
的每亩均价乘以拟收回土地面积确定经济补偿的总额约 430 万元。此价格与原始
取得的土地款相同,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

    拟签订《国有土地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主体
    甲方: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美畅科技有限公司
    (二)收回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
    收回土地位于长征二路以北、天和一路以东、天和二路以西 HT02-7-3-2 号
宗地中的 10.140 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位置、面积以西安市勘察测绘院
实测结果为准。
    (三)土地补偿价款的支付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土地交付甲方。甲方取得西安市人
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后向乙方付清土地补偿价款。
    (四)其他条款
    1、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述土地的合法有效
文件等相关资料,并配合甲方办理土地手续。
    2、乙方应确保土地权属清晰、四至清楚无纠纷,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否则
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补偿费,已支付款项及利息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
    3、甲方承诺按时将补偿费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果由于甲方未能按
时转款,每延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土地补偿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
乙方过失不能按时交地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土地补偿费万分之一
的违约金。
    4、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
院起诉。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
陆份,双方各持叁份。

    六、涉及土地收回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亦不
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手
方成为潜在关联人。土地收回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回完成后,所得款项将继续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
战略规划与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对 2022 年度的业绩无重大影响。本次土地收回事项尚存在不确定
性,最终以交易各方签订《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美畅科技有限公司与航天基地土储中心签署《国有土地
补偿协议》,由航天基地土储中心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美畅科
技有限公司与航天基地土储中心签署《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