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卡倍亿: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20-07-30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发行人”、“股
份公司”或“公司”)系由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有
限”或“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确认意见出具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4,142 万元。

    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如下,除标注的特殊含义外,其余释义与招股说
明书一致: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演变情况

    公司股本形成及演变情况如下:




                                   4-3-1
4-3-2
(一)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形成情况

    1、2004 年 3 月,卡倍亿有限设立

    2004 年 2 月 24 日,宁海县发展计划局、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宁
外资[2004]36 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2004 年 2 月 25 日,中方企业新协有限和外方企业德国 KBE 签订《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合同》,决定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卡倍亿有限。

    2004 年 3 月 2 日,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宁外资[2004]37 号《关
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计划投资总额 2,500
万元,注册资本 1,750 万元,其中新协有限出资 1,0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0%,
德国 KBE 出资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

    2004 年 3 月 3 日,卡倍亿有限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资甬字
[2004]005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4 年 3 月 5 日,卡倍亿有限领取了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 5100008057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卡倍亿有限成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有限            货币                 1,050             -           60.00
  德国 KBE            货币                  700              -           40.00
             合计                          1,750             -          100.00

    2004 年 4 月 14 日,宁波跃龙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跃验字[2004]第 80 号《验
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4 月 14 日止,卡倍亿有限收到中方和外方缴纳的注
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新协有限出资 600 万人民币,德国 KBE 出资
40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 4,048,720 元,其中 4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余款作应付
款处理,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04 年 4 月 15 日,卡倍亿有限领取了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 5100008057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完成后,卡倍亿有限的实缴出资额如下:


                                   4-3-3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有限           货币                    1,050        600            60.00
  德国 KBE           货币                     700         400            40.00
             合计                            1,750       1,000          100.00

    2、2005 年 10 月,有限公司减资

    因经营计划调整,2005 年 6 月 18 日,卡倍亿有限董事会通过《关于减资和
修改合同及章程的决议》,同意投资总额减少至 1,425 万元,注册资本减少至 1,000
万元,合资双方同比例减少。同日,新协有限和德国 KBE 签署了《关于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减资和修改合同及章程的协议(修正案)》。

    卡倍亿有限分别于 2005 年 7 月 2 日、2005 年 7 月 4 日、2005 年 7 月 5 日刊
登了《减资公告》。

    2005 年 10 月 9 日,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宁外资[2005]146 号《关
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降低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日,卡倍亿有限
取得了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10 月 13 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科信验报字
[2005]11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9 月 30 日止,卡倍亿有限未减少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仍为 1,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2005 年 10 月 30 日,卡倍亿有限领取了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 008057 号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后,卡倍亿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有限           货币                     600         600            60.00
  德国 KBE           货币                     400         400            40.00
             合计                            1,000       1,000          100.00

    3、2006 年 2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德国 KBE 于 2006 年 2 月 10 日与新协有限签订《关于转让宁波卡倍亿电气
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权益之合同》,约定新协有限将其持有的卡倍亿有限 20%股权
转让给德国 KBE,转让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合计 200 万元。同日,新协有限
和德国 KBE 签订《关于修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的协议》。



                                     4-3-4
    2006 年 2 月 21 日,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宁外资[2006]20 号《关
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日,卡倍亿有限取得
了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2 月 22 日,卡倍亿有限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卡倍亿有限的出资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有限               货币                           400              40.00
    德国 KBE               货币                           600              60.00
                  合计                                  1,000             100.00

    4、2007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由于卡倍亿有限持续亏损,2007 年 4 月德国 KBE 决定转让全部股权。2007
年 4 月 2 日,卡倍亿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德国 KBE 将其持有公司 60%的
股权转让给香港纽硕,新协有限放弃优先受让权。

    同日,德国 KBE 与香港纽硕签订《关于转让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之合同》,将其持有卡倍亿有限 6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纽硕,转让价款为人
民币 100 万元。

    2007 年 4 月 16 日,新协有限和香港纽硕签订新的合资公司章程。

    2007 年 4 月 17 日,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宁外资[2007]32 号《关
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经营范围及延长经营期限的
批复》。

    同日,卡倍亿有限取得了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并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卡倍亿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有限               货币                           400              40.00
    香港纽硕               货币                           600              60.00
                  合计                                  1,000             100.00




                                    4-3-5
    5、2008 年 1 月,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成电子,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10 月 8 日,卡倍亿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吸收合并协成电子。
同日,协成电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被卡倍亿有限吸收合并,协成电子在合并
后注销。

    2007 年 10 月 17 日,卡倍亿有限和协成电子刊登了《合并公告》。

    2007 年 12 月 8 日,协成电子与卡倍亿有限签订《合并协议》,约定协议签
署后,协成电子相应的债权和其他相关权益均由卡倍亿有限享有,同时协成电子
相应的债务以及其他相关义务均由卡倍亿有限承担。双方合并后,卡倍亿有限原
股东在合并后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卡倍亿有限吸收合并协成电子后,协
成电子的注册资本 52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98 万元)加到卡倍亿有限,卡倍亿
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298 万元人民币。

    本次吸收合并前后,卡倍亿有限和协成电子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企业名                        合并前                            合并后
           投资者
  称                出资额      比例     注册资本    出资额     比例        注册资本
                    400 万                           519.2 万
         新协有限                40%                                  40%
卡倍亿              人民币                1,000 万   人民币                 1,298 万
  有限              600 万                 人民币    778.8 万               人民币
         香港纽硕                60%                                  60%
                    人民币                           人民币
                    23.4 万
         新协有限                45%                    -         -            -
协成电               美元
                                         52 万美元
  子                28.6 万
         香港纽硕                55%                    -         -            -
                     美元

    2007 年 12 月 18 日,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宁外资[2007]169 号《关
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宁波协成电子电线有限公司合并的批复》。

    同日,卡倍亿有限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

    同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科信评报字[2007]139 号《宁
波协成电子电线有限公司企业合并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协成电子调整后的账面净资产为-453.41 万元。评估基准日协成电子账面
净资产为负的主要原因为经营亏损且流动负债较高,主要为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款。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69.85 万元,主要增值物为建筑物。经卡倍亿有限与协成
电子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上述定价公允。


                                       4-3-6
    2007 年 12 月 24 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科信验报字
[2007]18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12 月 24 日止,卡倍亿有限已与协
成电子办理吸收合并交接手续,原股东缴入协成电子的资本 52 万美元折合人民
币 298 万元转作卡倍亿有限的实收资本,变更后的卡倍亿有限累计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298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298 万元。

    2007 年 12 月 26 日,卡倍亿有限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 年 1 月 10 日,卡倍亿有限领取了注册号为 330200400017779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吸收合并后,卡倍亿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有限              货币                         519.20              40.00
    香港纽硕              货币                         778.80              60.00
                合计                                 1,298.00             100.00

    6、2013 年 11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3 年 10 月 28 日,卡倍亿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817.2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协投资投入,香港纽硕放弃增资。

    2013 年 10 月 31 日,宁海县招商局出具宁招批[2013]95 号《关于同意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中方投资者名称、增加总投资及注册资本的批复》。
2013 年 11 月 11 日,卡倍亿有限收到了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11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650033 号《验
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1 月 26 日止,卡倍亿有限已收到股东新协投资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817.2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 年 11 月 28 日,卡倍亿有限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卡倍亿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投资              货币                       2,336.40              75.00
    香港纽硕              货币                         778.80              25.00
                合计                                 3,115.20             100.00

    7、2014 年 12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4-3-7
    2014 年 7 月 10 日,卡倍亿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纽硕将其持有的
778.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新协投资,股权转让价格按卡倍亿有限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确定。

    2014 年 9 月 5 日,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苏银信评报
字(2014)第 099 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卡倍亿有限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7,458.84 万元。

    2014 年 10 月 30 日,香港纽硕与新协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香港纽硕将其持有的 778.8 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 1,864.71 万元转让给新协投资。
新协投资应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90 天内,将人民币 1,864.71 万元的等值外币支
付给香港纽硕。新协投资于 2015 年 2 月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依法为香港纽硕向
宁海县国税局梅林税务分局代扣代缴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新协投资未向香港纽硕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未发生资金流出。

    2014 年 11 月 26 日,宁海县招商局出具宁招批[2014]85 号《关于同意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并注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 年 12 月 26 日,卡倍亿有限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于同日领取了注册号为 330200400017779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卡倍亿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投资              货币                       3,115.20             100.00
                合计                                 3,115.20             100.00

    8、2015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4 月 10 日,新协投资与林光耀、林光成、林强、林春仙、徐晓巧分
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新协投资将其持有的卡倍亿有限 6.1%的股
权共计 190.0272 万元的出资额、1.5%的股权共计 46.728 万元的出资额、1%的股
权共计 31.152 万元的出资额、0.5%的股权共计 15.576 万元的出资额、0.9%的股
权共计 28.0368 万元的出资额分别以 320.25 万元、78.75 万元、52.50 万元、26.25
万元、47.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光耀、林光成、林强、林春仙、徐晓巧。本次



                                   4-3-8
股权转让价格基于卡倍亿有限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至 2015 年 2 月末的变动情况确定。

    新协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已缴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2015 年 4 月 13 日,卡倍亿有限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卡倍亿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协投资             货币                        2,803.68              90.00
    林光耀               货币                      190.0272                 6.10
    林光成               货币                          46.728               1.50
    林 强                货币                          31.152               1.00
    徐晓巧               货币                         28.0368               0.90
    林春仙               货币                          15.576               0.50
                合计                                 3,115.20             100.00

    9、2016 年 5 月,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2016 年 4 月 28 日,卡倍亿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2016 年 5 月 19 日,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甬股交函[2016]48 号《关于同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函》,同意卡倍
亿有限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企业简称“卡倍亿”,挂牌代码为
720029。

    同日,卡倍亿有限出具《关于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公告》,
确认将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

(二)股份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1、2016 年 6 月,卡倍亿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卡倍亿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卡倍亿有限整体变更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529 号
《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卡倍亿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 5,640.09
万元。2016 年 5 月 6 日,银信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414 号《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卡倍亿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6,690.17 万元。

                                   4-3-9
    2016 年 5 月 10 日,卡倍亿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股东确认
审 计 及 评 估 结 果 , 同 意 以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56,400,922.46 元按 1.4842:1 共计折股 3,800 万股,每股 1 元,其余 18,400,922.46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 年 5 月 26 日,卡倍亿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宜。

    本次整体变更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572 号《验资报告》。

    个人股东在本次整体变更中涉及的所得税税款已由公司代扣代缴。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075886446XG
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折合股本(股)     持股比例(%)
  1            新协投资           净资产折股            34,200,000             90.00
  2              林光耀           净资产折股             2,318,000              6.10
  3              林光成           净资产折股               570,000              1.50
  4              林 强            净资产折股               380,000              1.00
  5              徐晓巧           净资产折股               342,000              0.90
  6              林春仙           净资产折股               190,000              0.50
                       合计                             38,000,000           100.00

    立信会计师在 2017 年对卡倍亿 2016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了
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并进行追溯调整。更正后的净资产与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572 号《验资报告》中确认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出现了差异。
前述调整事项合计调整减少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6,456,999.88 元,调
整后的净资产为 49,943,922.58 元,折合股份总额 38,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共计股本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整,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11,943,922.58 元计入资
本公积。

    2017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确认调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净资产的议案》,对上述调整事项予以确
认。




                                       4-3-10
       立信会计师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出具《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信会师函字[2019]第
ZF090 号),对上述更正事项予以说明。

       天 津中联 资产评估有 限 责任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出具 中联评报字
[2019]D-0033 号《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追
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追溯评估。

       2、2017 年 3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7 年 2 月 19 日,股份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 306 万元,由安伟展、殷春雨等 44 人认缴,其中安伟展等合计 14
人系发行人员工。增资价格为 18 元/股,出资方式为货币。增资的资金总额为 5,508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306 万元,剩余部分 5,20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
资价格系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由各方协商确定。具体认购本次增资的人员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认购股数(万股)    是否公司员工
   1            安伟展                360.00               20.00       是
   2            殷春雨                297.00               16.50       否
   3            尤东海                270.00               15.00       否
   4            温   暐               243.00               13.50       否
   5            沈   丹               234.00               13.00       否
   6            王   鹏               216.00               12.00       否
   7            丁建军                198.00               11.00       否
   8            沈于卫                198.00               11.00       否
   9            应卫东                198.00               11.00       否
  10            陈雯雯                180.00               10.00       否
  11            胡永章                180.00               10.00       否
  12            刘桂华                180.00               10.00       否
  13            童曙光                180.00               10.00       否
  14            朱   洪               180.00               10.00       否
  15            蒋振华                153.00                8.50       是
  16            任伟达                153.00                8.50       否
  17            陆   吉               144.00                8.00       否
  18            宋   平               126.00                7.00       否
  19            赵   婧               126.00                7.00       否
  20            苏卧麟                117.00                6.50       是
  21            胡密霜                108.00                6.00       否
  22            朱作德                108.00                6.00       否

                                    4-3-11
  23         陈海平                   99.00                 5.50       否
  24         葛   毅                  99.00                 5.50       否
  25         王建帮                   99.00                 5.50       否
  26         葛越东                   90.00                 5.00       否
  27         邬云菊                   90.00                 5.00       否
  28         黄   振                  81.00                 4.50       是
  29         蒋肖君                   81.00                 4.50       是
  30         吴乔波                   81.00                 4.50       是
  31         周春河                   81.00                 4.50       是
  32         刘开迅                   64.80                 3.60       是
  33         蔡悦畅                   54.00                 3.00       是
  34         戴武生                   54.00                 3.00       是
  35         金林娣                   54.00                 3.00       否
  36         王陆芽                   54.00                 3.00       否
  37         王万山                   54.00                 3.00       否
  38         薛   峰                  54.00                 3.00       否
  39         卢   琦                  36.00                 2.00       否
  40         陆可良                   36.00                 2.00       是
  41         陆   怡                  36.00                 2.00       否
  42         薛幸春                   34.20                 1.90       是
  43         曹金鑫                   18.00                 1.00       是
  44         张   波                   9.00                 0.50       是
         合计                       5,508.00              306.00        -

    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F50009 号验资报告。

    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新协投资                     3,420.00                   83.29
    2               林光耀                       231.80                    5.65
    3               林光成                        57.00                    1.39
    4               林 强                         38.00                    0.93
    5               徐晓巧                        34.20                    0.83
    6               安伟展                        20.00                    0.49
    7               林春仙                        19.00                    0.46
    8               殷春雨                        16.50                    0.40
    9               尤东海                        15.00                    0.37
    10              温 暐                         13.50                    0.33
    11              沈 丹                         13.00                    0.32
    12              王 鹏                         12.00                    0.29
    13              丁建军                        11.00                    0.27
    14              沈于卫                        11.00                    0.27
    15              应卫东                        11.00                    0.27

                                    4-3-12
   16               陈雯雯                       10.00                 0.24
   17               胡永章                       10.00                 0.24
   18               刘桂华                       10.00                 0.24
   19               童曙光                       10.00                 0.24
   20               朱 洪                        10.00                 0.24
   21               蒋振华                        8.50                 0.21
   22               任伟达                        8.50                 0.21
   23               陆 吉                         8.00                 0.19
   24               宋 平                         7.00                 0.17
   25               赵 婧                         7.00                 0.17
   26               苏卧麟                        6.50                 0.16
   27               胡密霜                        6.00                 0.15
   28               朱作德                        6.00                 0.15
   29               陈海平                        5.50                 0.13
   30               葛 毅                         5.50                 0.13
   31               王建帮                        5.50                 0.13
   32               葛越东                        5.00                 0.12
   33               邬云菊                        5.00                 0.12
   34               黄 振                         4.50                 0.11
   35               蒋肖君                        4.50                 0.11
   36               吴乔波                        4.50                 0.11
   37               周春河                        4.50                 0.11
   38               刘开迅                        3.60                 0.09
   39               蔡悦畅                        3.00                 0.07
   40               戴武生                        3.00                 0.07
   41               金林娣                        3.00                 0.07
   42               王陆芽                        3.00                 0.07
   43               王万山                        3.00                 0.07
   44               薛 峰                         3.00                 0.07
   45               卢 琦                         2.00                 0.05
   46               陆可良                        2.00                 0.05
   47               陆 怡                         2.00                 0.05
   48               薛幸春                        1.90                 0.05
   49               曹金鑫                        1.00                 0.02
   50               张 波                         0.50                 0.01
             合计                             4,106.00               100.00

    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7 年 7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股东林光成与何晓琴、项敏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书》,约定林光成将其持有的卡倍亿 5.55 万股股份、1 万股股份分别以 99.9
万元、18 万元转让给何晓琴与项敏,转让价格为 18 元/股。2017 年 7 月 7 日,
公司股东林光成与魏红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林光成将其持有的卡


                                  4-3-13
倍亿 6.25 万股股份以 112.5 万元转让给魏红淑,转让价格为 18 元/股。本次股权
转让价格基于前次增资价格经转让各方协商确定。

    林光成本次股权转让已缴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本次股权转让后,卡倍亿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新协投资                    3,420.00                 83.29
     2             林光耀                      231.80                  5.65
     3             林光成                       44.20                  1.08
     4             林 强                        38.00                  0.93
     5             徐晓巧                       34.20                  0.83
     6             安伟展                       20.00                  0.49
     7             林春仙                       19.00                  0.46
     8             殷春雨                       16.50                  0.40
     9             尤东海                       15.00                  0.37
   10              温 暐                        13.50                  0.33
   11              沈 丹                        13.00                  0.32
   12              王 鹏                        12.00                  0.29
   13              丁建军                       11.00                  0.27
   14              沈于卫                       11.00                  0.27
   15              应卫东                       11.00                  0.27
   16              陈雯雯                       10.00                  0.24
   17              胡永章                       10.00                  0.24
   18              刘桂华                       10.00                  0.24
   19              童曙光                       10.00                  0.24
   20              朱 洪                        10.00                  0.24
   21              蒋振华                        8.50                  0.21
   22              任伟达                        8.50                  0.21
   23              陆 吉                         8.00                  0.19
   24              宋 平                         7.00                  0.17
   25              赵 婧                         7.00                  0.17
   26              苏卧麟                        6.50                  0.16
   27              魏红淑                        6.25                  0.15
   28              胡密霜                        6.00                  0.15
   29              朱作德                        6.00                  0.15
   30              何晓琴                        5.55                  0.14
   31              陈海平                        5.50                  0.13
   32              葛 毅                         5.50                  0.13
   33              王建帮                        5.50                  0.13
   34              葛越东                        5.00                  0.12
   35              邬云菊                        5.00                  0.12
   36              黄 振                         4.50                  0.11
   37              蒋肖君                        4.50                  0.11
   38              吴乔波                        4.50                  0.11

                                  4-3-14
   39               周春河                       4.50                 0.11
   40               刘开迅                       3.60                 0.09
   41               蔡悦畅                       3.00                 0.07
   42               戴武生                       3.00                 0.07
   43               金林娣                       3.00                 0.07
   44               王陆芽                       3.00                 0.07
   45               王万山                       3.00                 0.07
   46               薛 峰                        3.00                 0.07
   47               卢 琦                        2.00                 0.05
   48               陆可良                       2.00                 0.05
   49               陆 怡                        2.00                 0.05
   50               薛幸春                       1.90                 0.05
   51               曹金鑫                       1.00                 0.02
   52               项 敏                        1.00                 0.02
   53               张 波                        0.50                 0.01
             合计                            4,106.00               100.00

    4、2017 年 8 月,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摘牌

    2017 年 7 月 5 日,卡倍亿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宁波
股权交易中心终止挂牌。

    2017 年 8 月 17 日,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甬股交函[2017]348 号《关于同
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终止挂牌的函》,同意
卡倍亿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终止挂牌。同日,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情况
说明,确认卡倍亿:“挂牌期间,未在我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未通过我中心
进行过股票发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增减资等行为,未发现违反我中心相关
规则规定的事项,我中心未对其执行过相关违规处理”。

    2017 年 8 月 18 日,卡倍亿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终止挂牌的公告》,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终止挂牌。

    5、2017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8 月 31 日,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
资本 36 万元,由万欢、张迪、陆军、钱琳、王睿、赵沛 6 人认缴,增资价格 18.5
元/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6 万元,其中计
入注册资本 36 万元,剩余部分 63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转让价格系基于公



                                  4-3-15
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前次转让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具体认购本次增资的人员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认购股数(万股)    是否公司员工
   1            万   欢                   185.00               10.00       否
   2            张   迪                   185.00               10.00       否
   3            陆   军                    92.50                5.00       否
   4            钱   琳                    92.50                5.00       否
   5            王   睿                    55.50                3.00       否
   6            赵   沛                    55.50                3.00       否
            合计                          666.00               36.00        -

       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F10956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11 月 12 日,新协投资、林光耀、林春仙与时间分别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书》,约定新协投资将其持有的卡倍亿 60 万股股份、林光耀将其持有
的卡倍亿 25 万股股份、林春仙将其持有的卡倍亿 17 万股股份分别以 1,110 万元、
462.5 万元、314.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时间,转让价格为 18.5 元/股。本次转让价
格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前次转让价格,由转让各方协商确定。林光耀、林
春仙本次股权转让已缴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新协投资                      3,360.00                     81.12
       2              林光耀                         206.80                      4.99
       3              时   间                        102.00                      2.46
       4              林光成                          44.20                      1.07
       5              林   强                         38.00                      0.92
       6              徐晓巧                          34.20                      0.83
       7              安伟展                          20.00                      0.48
       8              殷春雨                          16.50                      0.40
       9              尤东海                          15.00                      0.36
   10                 温   暐                         13.50                      0.33
   11                 沈   丹                         13.00                      0.31
   12                 王   鹏                         12.00                      0.29
   13                 丁建军                          11.00                      0.27
   14                 应卫东                          11.00                      0.27
   15                 沈于卫                          11.00                      0.27
   16                 胡永章                          10.00                      0.24


                                        4-3-16
17   陈雯雯             10.00   0.24
18   童曙光             10.00   0.24
19   朱   洪            10.00   0.24
20   刘桂华             10.00   0.24
21   张   迪            10.00   0.24
22   万   欢            10.00   0.24
23   蒋振华              8.50   0.21
24   任伟达              8.50   0.21
25   陆   吉             8.00   0.19
26   赵   婧             7.00   0.17
27   宋   平             7.00   0.17
28   苏卧麟              6.50   0.16
29   魏红淑              6.25   0.15
30   朱作德              6.00   0.14
31   胡密霜              6.00   0.14
32   何晓琴              5.55   0.13
33   陈海平              5.50   0.13
34   王建帮              5.50   0.13
35   葛   毅             5.50   0.13
36   邬云菊              5.00   0.12
37   葛越东              5.00   0.12
38   陆   军             5.00   0.12
39   钱   琳             5.00   0.12
40   蒋肖君              4.50   0.11
41   周春河              4.50   0.11
42   吴乔波              4.50   0.11
43   黄   振             4.50   0.11
44   刘开迅              3.60   0.09
45   薛   峰             3.00   0.07
46   王万山              3.00   0.07
47   王陆芽              3.00   0.07
48   金林娣              3.00   0.07
49   戴武生              3.00   0.07
50   蔡悦畅              3.00   0.07
51   赵   沛             3.00   0.07
52   王   睿             3.00   0.07
53   林春仙              2.00   0.05
54   陆可良              2.00   0.05
55   陆   怡             2.00   0.05
56   卢   琦             2.00   0.05
57   薛幸春              1.90   0.05
58   曹金鑫              1.00   0.02
59   项   敏             1.00   0.02

               4-3-17
   60                张   波                     0.50                   0.01
             合计                          4,142.00                     100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8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东卢琦与励学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卢琦将其持有的卡倍亿 2 万股股份以 3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励学磊。转让价
格为 18 元/股。本次转让价格系出于卢琦个人资金需求,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2018 年 12 月 14 日,励学磊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后,截至本确认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新协投资               3,360.00                 81.12
    2                林光耀                    206.80                   4.99
    3                时   间                   102.00                   2.46
    4                林光成                     44.20                   1.07
    5                林   强                    38.00                   0.92
    6                徐晓巧                     34.20                   0.83
    7                安伟展                     20.00                   0.48
    8                殷春雨                     16.50                   0.40
    9                尤东海                     15.00                   0.36
   10                温   暐                    13.50                   0.33
   11                沈   丹                    13.00                   0.31
   12                王   鹏                    12.00                   0.29
   13                丁建军                     11.00                   0.27
   14                应卫东                     11.00                   0.27
   15                沈于卫                     11.00                   0.27
   16                胡永章                     10.00                   0.24
   17                陈雯雯                     10.00                   0.24
   18                童曙光                     10.00                   0.24
   19                朱   洪                    10.00                   0.24
   20                刘桂华                     10.00                   0.24
   21                张   迪                    10.00                   0.24
   22                万   欢                    10.00                   0.24
   23                蒋振华                      8.50                   0.21
   24                任伟达                      8.50                   0.21
   25                陆   吉                     8.00                   0.19
   26                赵   婧                     7.00                   0.17
   27                宋   平                     7.00                   0.17
   28                苏卧麟                      6.50                   0.16

                                 4-3-18
            29             魏红淑                          6.25                      0.15
            30             朱作德                          6.00                      0.14
            31             胡密霜                          6.00                      0.14
            32             何晓琴                          5.55                      0.13
            33             陈海平                          5.50                      0.13
            34             王建帮                          5.50                      0.13
            35             葛   毅                         5.50                      0.13
            36             邬云菊                          5.00                      0.12
            37             葛越东                          5.00                      0.12
            38             陆   军                         5.00                      0.12
            39             钱   琳                         5.00                      0.12
            40             蒋肖君                          4.50                      0.11
            41             周春河                          4.50                      0.11
            42             吴乔波                          4.50                      0.11
            43             黄   振                         4.50                      0.11
            44             刘开迅                          3.60                      0.09
            45             薛   峰                         3.00                      0.07
            46             王万山                          3.00                      0.07
            47             王陆芽                          3.00                      0.07
            48             金林娣                          3.00                      0.07
            49             戴武生                          3.00                      0.07
            50             蔡悦畅                          3.00                      0.07
            51             赵   沛                         3.00                      0.07
            52             王   睿                         3.00                      0.07
            53             林春仙                          2.00                      0.05
            54             陆可良                          2.00                      0.05
            55             陆   怡                         2.00                      0.05
            56             励学磊                          2.00                      0.05
            57             薛幸春                          1.90                      0.05
            58             曹金鑫                          1.00                      0.02
            59             项   敏                         1.00                      0.02
            60             张   波                         0.50                      0.01
                    合计                               4,142.00                      100

            上述股东中的外部股东资金来源主要为个人及家庭的投资、经营所得、历年
     工资薪金所得、借款、拆迁款等。

            发行人在宁海本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入股的外部股东看好发行人未来发展,
     认可发行人及入股价格,故入股发行人。

            7、公司外部股东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

序   时间         事项          转让方   受让方   增资方   增资/股权   动态   静态   动态   静态


                                             4-3-19
号                                                                       转让价格     P/E     P/E      P/B    P/B
                     股份公司第                             殷春雨等
1    2017 年 3 月                      /            /                    18 元/股     14.63   17.48    3.77   7.89
                     一次增资                                 44 人
                                               何晓琴、
                     股份公司第一
2    2017 年 7 月                 林光成       项敏、魏          /       18 元/股     14.63   17.48    3.77   7.89
                     次股权转让
                                                 红淑
                                                            万欢、张
                   股份公司第                               迪、陆军、    18.5
3    2017 年 12 月                     /            /                                 15.04   17.96    3.87   8.11
                   二次增资                                 钱琳、王      元/股
                                                            睿、赵沛
                                新协投资、
                   股份公司第二
4    2017 年 12 月              林光耀、林         时间          /       18.5 元/股   15.04   17.96    3.87   8.11
                   次股权转让
                                  春仙
                     股份公司第三
5    2018 年 12 月                    卢琦        励学磊         /       18 元/股     12.00   14.63    2.97   3.87
                     次股权转让
             注:动态 PE 按照转让价格除以当年度每股收益计算;静态 PE 按照转让价格除以上年
         度每股收益计算;动态 PB 按照转让价格除以当年末每股净资产计算;静态 PB 按照转让价
         格除以上年末每股净资产计算。

         (三)协成电子的历史沿革情况

                1、1993 年 5 月,协成电子成立

                1993 年 5 月 4 日,宁海县外商投资事务办公室出具宁政外[1993]47 号《关
         于同意宁波协成电子电线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接插件总厂与香港
         协兴投资公司所签署的合同章程,成立协成电子。协成电子总投资 60 万美元,
         注册资本 52 万美元,其中:接插件总厂出资 23.4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45%,以
         实物与人民币现金投入;香港协兴出资 28.6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55%,以现汇
         投入。

                香港协兴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香港协兴投资有限公司(Hip Hi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时间           1991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0 万港币
         登记证号码         15083445-000-11-92-4        实收资本                  30 万港币
                            Block C, 6/F., High Win Factory Building, 47 Hoi Yuen Road, Kwun Tong,
         住所
                            Kowloon(香港九龙官塘开源道 47 号开源工业大厦 6 字楼 C 座)
         营业性质           Investment &Trading(投资与贸易)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币)               出资比例
                                     黄锦堂                            100,000                      33.33%
         出资结构
                                     曹金明                            100,000                      33.33%
                                     曹金荣                            100,000                      33.33%

                                                        4-3-20
                          合计                        300,000          100.00%

    接插件总厂于 1986 年 10 月 25 日成立,设立时企业经济性质为乡镇企业(集
体乡办),但其实质为挂靠镇办集体的私营企业。1991 年,经宁海县建设乡办
同意,林光成承包接插件总厂并任厂长。1994 年起,接插件总厂不再实际生产
经营,并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完成工商注销。2017 年 9 月 18 日,宁波市人民
政府出具了《关于确认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
批复》(甬政发[2017]66 号),同意《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宁波卡倍亿电
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原股东情况进行确认的请示》(宁政[2017]15 号)
的确认意见,请示内容为:(1)宁海县接插件总厂设立时即为挂靠镇办集体的
私营企业,宁海县桥头胡街道自始未对宁海县接插件总厂进行投资,该厂性质实
质上为私营企业;(2)宁海县接插件总厂对协成电子的出资实质并非集体企业
出资,而是私营企业出资;(3)宁海县接插件总厂集体企业摘帽过程履行了必
要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与潜在
纠纷。

    1993 年 5 月 5 日,协成电子领取了外经贸资甬字[1993]271 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3 年 5 月 6 日,协成电子领取注册号为工商企合浙甬字第 01086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镇,企业类别为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为接插件、电子、电线产品制造,注册资本 52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及
董事长为黄锦堂(中国香港)。

    协成电子成立时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美元) 实缴出资(万美元) 比例(%)
                      货币
接插件总厂                                    23.40                -      45.00
                      实物
 香港协兴             货币                    28.60                -      55.00
             合计                             52.00                -     100.00

    (1)设立时股东出资的验资的情况

    1993 年 9 月 20 日,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会字(1993)867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1993 年 9 月 11 日,协成电子已收齐合营双方缴付的注册资本
52 万美元。其中:于 1993 年 8 月 24 日收到接插件总厂实物投资、机器设备、


                                     4-3-21
材料共计 1,347,863.21 元,按当日国家汇率折合 233,121.73 美元,于 1993 年 9
月 11 日收到接插件总厂缴付的投资款人民币 10,000 元,其中 5,082.37 元按当日
国家公布的中间汇率折合 878.27 美元作为投资款,余额 4,917.63 元作为其他应
付款;于 1993 年 5 月 27 日收到香港协兴 150,000 美元,于 7 月 19 日收到 88,019.59
美元,于 8 月 16 日收到 47,980.41 美元。

    本次出资完成后,协成电子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美元) 实缴出资(万美元) 比例(%)
                      货币                                       0.09
接插件总厂                                  23.40                          45.00
                      实物                                     23.31
 香港协兴             货币                  28.60              28.60       55.00
             合计                           52.00              52.00      100.00

    (2)货币资金置换实物出资的情况

    经卡倍亿账务自查,发现协成电子实物出资部分合计 1,347,863.21 元相关凭
证后未附具体清单,故该部分实物出资无法获取具体明细。

    2016 年 12 月 29 日,卡倍亿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置换实物出资的议案》,同意股
东新协投资将原部分实物出资人民币 197,863.21 元,变更为以货币资金形式出
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协投资以货币形式缴存了 197,863.21 元出资款。

    2018 年 9 月 3 日,卡倍亿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置换剩余实物出资的议案》,同意
股东新协投资将原剩余部分实物出资人民币 1,150,000 元,变更为以货币资金形
式出资。

    2018 年 9 月 4 日,新协投资以货币形式缴存了 1,150,000 元出资款。

    2019 年 2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货币资金置换实物出资的说明》(信会师函字[2019]第 ZF089 号),对上述
货币资金置换实物出资事项予以确认。

    2、2007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4-3-22
       2007 年 11 月 8 日,协成电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接插件总厂将其所持协成
电子 45%的股权转让给新协投资,香港协兴将其所持协成电子 55%的股权转让
给香港纽硕。

       同日,香港协兴与香港纽硕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香港协兴将其持有
协成电子 55%股权(出资额 28.6 万美元)转让给香港纽硕,并同意转让价格为
160 万人民币,支付方式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协议》的约定
执行。基于协成电子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经香港协兴法定代表人黄锦堂同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无需支付。

       同日,接插件总厂与新协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接插件总厂将其
持有协成电子 45%股权(出资额 23.4 万美元)转让给新协投资,由于双方均为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因此转让价格为 1 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转让前) 出资额(转让后)      占比
  1    接插件总厂                            23.40                    -           -
  2    香港协兴                              28.60                    -           -
  3    新协投资                                   -              23.40      45.00%
  4    香港纽硕                                   -              28.60      55.00%
                合    计                       52.00            52.00      100.00%

       2007 年 11 月 18 日,协成电子申请法人代表变更,由原法定代表人黄锦堂
变更为林光成。

       2007 年 11 月 21 日,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宁外资[2007]140 号《关
于同意宁波协成电子电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接插件总厂将所持协
成电子 45%股权转让给新协投资,香港协兴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协成电子 55%
股权转让给香港纽硕。

       2007 年 11 月 26 日,协成电子领取了换发的外经贸资甬字[1993]0271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 年 11 月 28 日,协成电子领
取了注册号为 33020040001447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8 年 1 月,注销登记




                                      4-3-23
       2007 年 12 月 18 日,宁海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宁外资[2007]168 号《关
于同意宁波协成电子电线有限公司终止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协成电子与卡
倍亿有限合并,且账面无欠税,同意协成电子终止企业合同、章程,并注销原《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 年 1 月 10 日,协成电子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
登记通知书》,协成电子工商注销完毕。

(四)香港纽硕的基本情况

       1、香港纽硕设立及注销情况

       2006 年 12 月 11 日,林光耀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设立香港纽硕,
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香 港 纽 硕 科 技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HONGKONG NEW SOURCE
公司名称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时间          2006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 万元港币
董事              林光耀                登记证号码            37441730-000-12-06-6
                  UNIT D 16/F CHEUK NANG 21 CENTURY PLAZA 250 HENNESSY RD
                                                 ST

住所               WANCHAI HK(香港湾仔轩尼诗道 250 号卓能 21 世纪广场 16/F,D
                   室)
营业性质          Investment &Trading(投资与贸易)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币)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林光耀                         1.00                     100%
经营情况及主要    香港纽硕自设立以来无实际生产经营,无变更登记事项,已于 2017 年 10
产品              月 6 日注销登记。

       根据香港律师史蒂文生黄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纽硕是根据《香港
公司条例》于 2006 年 12 月 11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并在 2017 年 10 月 6 日(撤
销注册日)前合法有效存续的一家香港私人股份公司,撤销注册前的注册办事处
地址为 2/F,Yau Tak Building, 167 Lockhart Road, Wanchai, Hong Kong。香港纽硕
的股东及其持股量自其成立日至撤销注册日未发生变化。

       2、林光耀设立香港纽硕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国务院 1989 年 2 月 5 日批准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以及 199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均仅对境内机构向境外




                                        4-3-24
投资作出了规定,未涉及个人境外投资。因此林光耀 2006 年 12 月设立香港纽硕,
未违反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2008 年 8 月 5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境外
投资事先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境内机构、
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
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依据 2008 年 9 月 2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后检查处理违反
外汇管理行为法规适用问题的通知”规定:“2008 年 8 月 5 日前发生的行为,
根据修订前的《条例》不构成违反外汇管理行为,而根据修订后的《条例》构成
违反外汇管理行为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不
溯及既往原则,认定该行为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并不予行政处罚。”因香港纽
硕的设立早于 2008 年,根据该通知,林光耀的境外投资行为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 号)(以下简称“37 号文”)的有关规定,境内
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前,应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
投资外汇登记手续。37 号文实施前,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已向特
殊目的公司出资但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内居民应向外汇局出具
说明函说明理由。外汇局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则办理补登记,对涉嫌违反外
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境内居民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未如实披露返程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
信息、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
十八条第(五)项进行处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
款:……(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鉴于林光耀设立香港纽硕的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依照上述规
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光耀存在因未按规定办理登记而受到 5 万元以下罚款的风
险。林光耀已出具承诺,若因相关外汇事项对本人进行处罚的,本人将会承担全
部责任,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3-25
    3、香港纽硕持有公司股权期间的分红情况及股权转让情况

    (1)在香港纽硕担任卡倍亿有限股东期间,卡倍亿有限未进行分红。

    (2)在香港纽硕担任卡倍亿有限股东期间,卡倍亿有限进行过一次股权转
让,情况如下:

    2014 年 10 月 30 日,香港纽硕与新协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香港纽硕将其持有的 25%的股权(原出资额 778.8 万元)以卡倍亿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计算后的价格(人民币 1,864.71
万元)出让给新协投资。

    新协投资于 2015 年 2 月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依法为香港纽硕向宁海县国税
局梅林税务分局代扣代缴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新协投资未向香港纽硕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未发生资金流出。

(五)接插件总厂的历史沿革情况

    1、接插件总厂设立和后续经营的资金来源

    接插件总厂前身为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于 1986 年 10 月 25 日成立,设
立时工商登记的企业经济性质为乡镇企业(集体乡办),但其实质为挂靠镇办集
体的私营企业。

    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设立后的第一任厂长为周绍军。根据工商登记资料,
企业注册资金为 2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1 万元,流动资金 1 万元。设立时的注册
地址为建设乡汶溪周白溪桥。1989 年 8 月,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厂长由周绍
军变更为吴方明,注册资金从 2 万元变更至 2.9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1.2 万元,
流动资金 1.7 万元。注册地址变更为上庙。

    1991 年 5 月,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厂长由吴方明变更为林光成,注册资
金从 2.9 万元变更至 15.1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13.1 万元,流动资金 2 万元。注
册地址变更为汶溪周白溪桥边。1992 年 5 月,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更名为宁
海县接插件总厂,注册资金从 15.1 万元变更至 98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31 万元,
流动资金 67 万元。




                                  4-3-26
    林光成接手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的原因系其拟设立的私营企业需要挂靠
集体,且其为了更好地拓展业务,希望企业名字中没有“建设乡”字样。如果企
业名字中剔除“建设乡”这一行政区划名称,需要有较长的持续经营记录,宁海
县建设电器塑料厂设立时间较久,企业性质自最初设立即为挂靠集体的私营企
业,因经营不善,已处于实质停业状态。综合上述情况,主管机构宁海县桥头胡
镇工业办公室决定将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的实际经营者变更为林光成,而未为
林光成重新提供一家用于挂靠的集体企业。林光成和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前任
厂长吴方明、周绍军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等交易行为,也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

    由于林光成并非实质承接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的业务和资产,只是需要一
个名义挂靠的集体企业,因此接手后业务内容由塑料加工变更为接插件生产销
售。1992 年 5 月,企业名称变更为宁海县接插件总厂。

    林光成担任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厂长后,注册资金 15.1 万元以及更名为
接插件总厂后注册资金变更为 98 万元,均由林光成本人自有资金投入,乡镇未
投入任何资金和资产。

    2、接插件总厂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关资产的形成过程及员工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接插件总厂前身为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主营业务为塑料加工。1991 年
林光成任厂长后,主营业务变更为接插件生产销售。1993 年 5 月,接插件总厂
将其生产经营性资产用于出资设立协成电子,接插件总厂不再实际生产经营。
2015 年 12 月,接插件总厂注销。

    (2)相关资产形成过程

    接插件总厂前身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设立时即为挂靠镇办集体的私营企
业,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自始未有任何资金、资产投入。

    1991 年 5 月林光成任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厂长时该厂经营不善,已处于
实际停业状态。由于林光成并非实质承接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的业务和资产,
只是需要一个名义挂靠的集体企业,因此接手后业务内容也变为接插件生产销



                                  4-3-27
售。接手后的注册资金 15.1 万元以及 1992 年 5 月更名为接插件总厂后注册资金
变更为 98 万元,均由林光成本人自有资金投入,乡镇未投入任何资金和资产。

    1993 年 5 月,接插件总厂将其生产经营性资产出资用以设立协成电子。根
据协成电子账面 1993 年 8 月 4#、5#、6#凭证记录,协成电子设立时,接插件总
厂用以投入的经营性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机器设备                                          306,893.03
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                                           33,554.00
               运输设备                                          244,158.38
低值易耗品                                                         8,892.79
原材料                                                           294,951.89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72,761.92
产成品                                                           386,651.20
合计                                                           1,347,863.21

    上述资产均为接插件总厂自有资产,不涉及集体资产。

    (3)员工情况

    1986 年 10 月,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设立时,工商登记在册员工人数为 35
人。

    1991 年 5 月,林光成担任厂长时,工商登记在册员工人数为 50 人。

    1993 年 4 月,伴随着企业发展,接插件总厂的在册员工数增至 100 人。前
述员工均系根据接插件总厂的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由接插件总厂自主招聘形
成。

    1993 年 5 月,协成电子成立后,原接插件总厂部分员工合计 72 人的劳动关
系转入协成电子。

    3、是否使用集体资金购买设备,用于设立协成电子的设备与插件总厂自有
资产设备,是否使用集体资产用于对协成电子的出资

    接插件总厂及其前身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自设立时即为挂靠镇办集体的
私营企业,宁海县桥头胡镇工业办公室自始未对接插件总厂及其前身宁海县建设
电器塑料厂投入任何资金,不存在使用集体资金购买设备的情况。用于设立协成




                                   4-3-28
电子的经营性资产均系接接插件总厂自有资产,不存在使用集体资产对协成电子
进行出资的情况。

    宁波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做出《关于确认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批复》(甬政发[2017]66 号),确认宁海县
接插件总厂设立时即为挂靠镇办集体的私营企业,宁海县桥头胡街道自始未对宁
海县接插件总厂进行投资,该厂性质实质上为私营企业。宁海县接插件总厂对协
成电子的出资实质并非集体企业出资,而是私营企业出资。

    4、改制摘帽的依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侵害集体资产权益的情形

    1995 年 9 月 30 日,桥头胡镇人民政府与林光成签署了《宁海县接插件总厂
转制协议书》,决定将接插件总厂的镇办集体摘帽恢复为私营独资。根据该协议
书,自 1995 年 10 月 1 日起接插件总厂停止挂靠镇办集体。

    1995 年 10 月 11 日,接插件总厂向宁海县桥头胡镇工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出具《关于要求变更企业性质的报告》,申请将接插件总厂的企业性质由集体性
质变更为私营性质。

    1995 年 10 月 16 日,宁海县桥头胡镇工业办公室批准了上述企业报告,同
意办理私营转制。

    1995 年 11 月 1 日,接插件总厂完成工商变更,取得了注册号为“14497650-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变更为私营企业。

    2016 年 6 月,卡倍亿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并拟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准备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原股东接插件总厂摘帽程序的合法合规,
确认历史沿革中原股东接插件总厂的企业性质,2017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向宁
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出具了《关于请求对宁波卡倍亿电气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原股东情况进行确认的申请报告》。

    2017 年 4 月 20 日,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就该事项向宁海县人
民政府提出《关于请求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原股东情
况进行确认的请示》(宁桥办[2017]13 号)。




                                  4-3-29
    2017 年 5 月 23 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就该事项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提出《宁海
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原股东情
况进行确认的请示》(宁政[2017]15 号)。

    2017 年 9 月 18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做出批复,出具了《关于确认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批复》(甬政发[2017]66 号),
同意宁海县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即:(1)宁海县接插件总厂设立时即为挂靠
镇办集体的私营企业,宁海县桥头胡街道自始未对宁海县接插件总厂进行投资,
该厂性质实质上为私营企业;(2)宁海县接插件总厂对协成电子的出资实质并
非集体企业出资,而是私营企业出资;(3)宁海县接插件总厂集体企业摘帽过
程履行了必要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集体利益情形,不存在纠
纷与潜在纠纷。

    综上,接插件总厂由镇办集体企业“摘帽”改制为私营企业,经当地政府同
意后实施,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侵害集体资产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了上述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确认上述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描述了公司自设立以来股本演变过程,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页以下无正文)




                                 4-3-30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
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林光耀                      林光成                       徐晓巧




    蒋振华                      鲍益丰                       刘霞玲




    赵   平


    全体监事签名:




    安伟展                      戴武生                       冯美芳


    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蔡悦畅                      林   强                      苏卧麟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