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关于向控股股东短期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2020-12-30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短期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波
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协投资”)申请免息短期借款 310 万元人
民币,借款期限为 15 天。公司针对该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向我们三位
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原
则,对公司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1、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周转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2、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
股东短期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平 刘霞玲 鲍益丰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