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2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5,2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卡倍亿 股票代码 30086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苏卧麟 办公地址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传真 0574-65192666 电话 0574-65106655 电子信箱 stock@nbkb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作为汽车供应链中的二级供应商,在 取得汽车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后,为一级供应商——汽车线束厂商提供汽车线缆配套服务。公司主要产品 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常规线缆、铝线缆、对绞线缆、屏蔽线缆、新能源线缆、多芯护套线缆等多种汽车线缆产品。根据汽车 整车厂商的设计要求,公司生产的产品须符合国际标准、德国标准、日本标准、美国标准、中国标准等专 业汽车线缆标准,并须满足部分客户的特殊技术要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1,263,873,143.58 913,121,311.01 38.41% 1,068,263,47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905,644.68 60,349,590.85 -12.33% 62,135,82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2,516,156.08 54,390,979.30 -40.22% 60,095,699.7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895,099.90 89,430,840.49 -405.15% 67,315,776.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46 -21.23% 1.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46 -21.23% 1.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1% 21.46% -8.55% 27.72%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减 资产总额 1,195,237,441.10 650,166,979.86 83.84% 548,857,24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80,238,987.83 311,449,683.72 86.30% 251,100,092.8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47,234,174.81 262,940,368.18 358,524,439.71 495,174,16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97,466.24 12,056,575.87 9,666,412.79 21,385,189.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704,401.53 12,024,932.45 9,639,023.07 1,147,799.0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925,360.06 -64,393,304.09 -99,652,306.26 -189,774,849.6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 通股股东总 16,231 露日前一个 15,696 决权恢复的 0 露日前一个 0 数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月末表决权 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东总数 总数 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新协投 境内非国 资管理有限 60.84% 33,600,000 33,600,000 0 有法人 公司 境内自然 林光耀 3.74% 2,068,000 2,068,000 0 人 境内自然 时间 1.85% 1,020,000 1,020,000 0 人 境内自然 林光成 0.80% 442,000 442,000 0 人 境内自然 林强 0.69% 380,000 380,000 0 人 境内自然 徐晓巧 0.62% 342,000 342,000 0 人 境内自然 安伟展 0.36% 200,000 200,000 0 人 境内自然 殷春雨 0.30% 165,000 165,000 0 人 境内自然 尤东海 0.27% 150,000 150,000 人 境内自然 温暐 0.24% 135,000 135,000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光耀、林光成和林强,林光成为林光耀之兄,林强为林光成之子。 行动的说明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肆虐全球,汽车及零配件行业受到严重冲击,国内外很多汽车零配件企 业出现了停产甚至破产倒闭。公司全体员工在困难中不低头,在危机中找机遇,在复工前即采购防疫物资、 建立管控制度,做好了周密准备,积极组织复工,恢复产能,克服市际、省际、国际物流屏障,想方设法 满足客户需求,并取得了重大客户新订单,赢得了全年销售的逆势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387.31万元,同比增长38.41%;归母净利润5,290.56万元,同比下 降12.34%。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6,387.31万元,同比增长38.41%%;营业利润为5,852.57万元,同比 下降6.91%;利润总额为6,183.98万元,同比下降11.54%;归母净利润5,290.56万元,同比下降12.34%。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9,523.74万元,同比增长83.84 %;归母所有者权益为58,023.90万 元,同比增长86.30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 4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 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 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 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1)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 预收款项 -20,542.04 -20,542.04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 合同负债 18,178.80 18,178.80 债”。 其他流动负债 2,363.24 2,363.24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77,295.43 -77,295.43 合同负债 70,703.35 70,703.35 其他流动负债 6,592.08 6,592.08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14,054,394.25 6,805,875.14 销售费用 -14,054,394.25 -6,805,875.1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 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 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 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 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 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 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卡倍亿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3月3日,注册资本50万美元,持股比例10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