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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4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

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5,2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330,5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
转以后年度。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2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21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1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3.咨询联系人:肖舒月

    4.咨询电话:0574-65106655

    5.咨询传真:0574-651926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