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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5-2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秦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秦慈先生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职务资格和能力。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鲍益丰、刘霞玲、赵平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