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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60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9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8.8901%。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8 月 26日(星期四)。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
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7号)
许可,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810,000股,并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1,42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为 55,23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2,132,343股, 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76.285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3,097,657股, 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4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股份数量为4,91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8901%,将于2021年8月26日起上市
流通。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55名,其中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
徐晓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蒋振华、蔡悦畅、苏卧麟,监事安伟展、戴武生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持股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外)
    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徐晓巧承诺:①本人通过新协投资所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份,其限售按照新协投资的承诺执行;本人
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按
规定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③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
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④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承诺
    除上述人员以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蒋振华、蔡悦畅、苏卧
麟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将按规定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④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的限售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安伟展、戴武生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本人将按规定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发行人监事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25%。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
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
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关于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晓巧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①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
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
等;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 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 相
应调整);②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如通过证券 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③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④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在获 得收
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上述已作出承诺的人员,不因其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蒋振华、 安伟展、
戴武生、蔡悦畅、苏卧麟承诺:
    ①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
      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③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④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
      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上述已
      作出承诺的相关人员,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星期四)。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9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0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5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份质押、冻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结情况
 1           邬云菊        50000         50000            50000                无
 2           朱作德        60000         60000            60000                无
 3            朱洪         100000        100000          100000                无
 4           周春河        45000         45000            45000                无
 5            赵沛         30000         30000            30000                无
 6            张迪         100000        100000          100000                无
 7           尤东海        150000        150000          150000                无
 8           应卫东        110000        110000          110000                无
 9           殷春雨        165000        165000          165000                无
 10          薛幸春        19000         19000            19000                无
 11          魏红淑        62500         62500            62500                无
 12          王陆芽        30000         30000            30000                无
 13          王建帮        55000         55000            55000                无
 14           万欢         100000        100000          100000                无
15   苏卧麟    65000     65000     65000    无
16    宋平     70000     70000     70000    无
17    时间    1020000   1020000   1020000   无
18   沈于卫   110000    110000    110000    无
19   任伟达    85000     85000     85000    无
20    钱琳     50000     50000     50000    无
21    陆军     50000     50000     50000    无
22    陆吉     80000     80000     80000    无
23   刘桂华   100000    100000    100000    无
24   励学磊    20000     20000     20000    无
25   蒋振华    85000     85000     85000    无
26   蒋肖君    45000     45000     45000    无
27   何晓琴    55500     55500     55500    无
28    葛毅     55000     55000     55000    无
29   陈雯雯   100000    100000    100000    无
30   陈海平    55000     55000     55000    无
31   曹金鑫    10000     10000     10000    无
32   蔡悦畅    30000     30000     30000    无
33    赵婧     70000     70000     70000    无
34   童曙光   100000    100000    100000    无
35    温暐    135000    135000    135000    无
36    张波     5000      5000      5000     无
37    陆怡     20000     20000     20000    无
38    王鹏    120000    120000    120000    无
39   安伟展   200000    200000    200000    无
40    薛峰     30000     30000     30000    无
41   刘开迅    36000     36000     36000    无
42   胡永章   100000    100000    100000    无
43   金林娣    30000     30000     30000    无
44   戴武生    30000     30000     30000    无
45    沈丹    130000    130000    130000    无
46   吴乔波    45000     45000     45000    无
47   王万山    30000     30000     30000    无
48   葛越东    50000     50000     50000    无
49   陆可良    20000     20000     20000    无
50   胡密霜    60000     60000     60000    无
51    黄振     45000     45000     45000    无
 52               王睿          30000            30000           30000             无
 53              丁建军         110000           110000          110000            无
 54               项敏          10000            10000           10000             无
 55              徐晓巧         342000           342000          342000            无
          合计                 4910000          4910000         4910000

          注1:徐晓巧、蒋振华、安伟展、戴武生为上市公司在任的董、监、高人员,其限售股份
      上市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2:蔡悦畅、苏卧麟为任期届满前离职高管,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应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
      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增加       减少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1,420,000             74.9954%           4,910,000 36,510,000 66.105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10,000             25.0045% 4,910,000           18,720,000 33.8946%
三、总股本                55,230,000          100%         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卡倍亿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份
      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卡倍亿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卡倍亿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