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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89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或“发行
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或“民生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或“卡倍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
体事项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
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如果
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3、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7,9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包销基数为 27,900.00 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8,37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
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
整最终包销比例;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
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7,9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1 年 12 月 23 日(T-2 日)公布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卡倍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卡倍转债本次发行 27,900.00 万元(共计 2,79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
张 100 元,发行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卡倍转债总计为 220,707,200.00 元,即 2,207,072 张,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79.11%。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卡倍转债
应为 582,928 张,按照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
余额 8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的卡倍转债为 58,292,000.00 元(582,92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0.89%。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
申购数量为 110,706,633,720 张,网上中签率为 0.0005265447%,配号总数为
11,070,663,372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11070663372。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在 2021 年 12
月 28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 ( T+2 日 ) 的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
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卡倍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中签率
                            (张)                 (张)
       原股东                 2,207,072          2,207,072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10,706,633,720        582,920       0.0005265447%
        合计               110,708,840,792        2,789,992             -
   注: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 8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卡倍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1 年 12 月 23 日(T-2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
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电话:0574-65106655

    联系人:秦慈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0190,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