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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关于监事会主席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2-03-17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安伟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68)。公司监事会主席安伟展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905%。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公司于近日收到安伟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
至2022年3月16日,安伟展女士就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

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减持股份
                  减持时间                                             来源
  姓名    方式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    2021年11月                                       公司首次公开发
安伟展
         竞价    11日          98.318   10,000          0.0181    行股票上市前持
         交易                                                     有的股份
         合计       —           —     10,000         0.018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 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     0.3621       190,000          0.3440
  安伟展   其中:无限售
                                    50,000     0.0905        40,000          0.0724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150,000     0.2716       150,000          0.2716
           份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5,230,000 股;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安伟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