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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以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蒋振华先生
 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蒋振华先生
 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登记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
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有权在权益授予前,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权激励总额
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
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上述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蒋振华先生作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降低融
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2年度拟为子公
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