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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38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将于2022年5月23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
展,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决定提名以下 7 名人员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1、提名林光耀先生、林光成先生、徐晓巧先生、王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赵平先生、郑日春先生、郑月圆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均为公司董事会提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平先生、郑月圆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郑日春先
生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1-
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
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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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光耀先生
    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至1996
年9月,就职于宁海县乡镇区、县委办,任科员;1996年10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宁波市政
府办公厅,任科员;1999年5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宁波市外经贸委,任科员;2001年7月
至2007年12月,任宁波协成电子电线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11月至2007年4月,任宁波新协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6年12月至今,任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3月至2016年5月,历任卡
倍亿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
任宁波卡倍亿铜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成都卡倍亿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卡倍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武汉纽硕监事,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新硕新
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卡倍亿电气(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林光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4%。
林光耀与公司董事林光成系兄弟关系,林光成与公司副总经理林强系父子关系,林春仙与林
强系母子关系。林光耀、林光成、林春仙、林强、徐晓巧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新协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光耀、林光成和林强。该三人通过宁波新协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 60.84%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林光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林光成先生
    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小学学历。1968年小学毕业后至1986
年9月,自由职业。1986年10月至1991年3月,任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职工;1991年4月至
1992年4月,任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厂长;1992年5月至2005年5月,任接插件总厂(前身
为宁海县建设电器塑料厂)厂长;2005年5月至2015年8月,任接插件总厂执行事务合伙人;
1993年5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协成电子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09年3
月,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4月至2013年5月,任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6月至2019年4月,任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
至2016年5月,任卡倍亿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6年3月至今任宁
波市宁海县双林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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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公告披露日,林光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2,000股,持股比例0.80%,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林光耀、林光成和林强。该三人通过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60.84%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林光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徐晓巧先生
    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宁波达利集团公司工程师;2001年5月至2001年7月,任中科院宁波研
究所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宁波协成电子电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
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宁波新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经理、执行董事;
2004年3月至2016年5月,历任卡倍亿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卡倍亿铜线宁波卡倍亿铜线有限公司监事,本溪卡倍亿监
事,成都新硕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卡倍亿监事,卡倍亿新材料监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徐晓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6,500股,持股比例0.46%,除前述
情况外,徐晓巧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王凤女士
    198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中共党员。2008年6月至2011年10月,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
2011年10月至2015年1月,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负责成本管理工作。2015年1月至2017年
4月,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6月,上海诺雅克电气
有限公司负责会计核算和预算分析工作。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兼上海燊星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
务总监。
    截止公告披露日,王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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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5、赵平先生
    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
月至2000年3月,就职于中信宁波公司金融部国际业务处,历任职员、副处长;2000年5月至
2005年4月,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梁街营业部投资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08
年3月,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5年4月,
任宁波北仑千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从事自主证券投资
工作;2017年5月至今,任宁波川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赵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6、郑日春先生
    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
计师,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任代理会计;
2008年04月至2010年2月,任宁波佳音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10年3月至2013年3
月,任宁波安全三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2月,任宁波德威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任宁波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经理;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宁波新大梁山啤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月
至2019年9月,任宁波诚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宁波
文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经理。
    截止公告披露日,郑日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郑月圆女士
    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级律师,本科学历。2005年8月-

                                                                             -5-
2007年6月,就职于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年8月-2010年12月,就职于宁
海县云峰法律服务所,任法律工作者; 2011年2月至今,历任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副主
任律师。
    截止公告披露日,郑月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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