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卡倍亿: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9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 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
力及 决策、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林光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徐晓巧
先生、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秦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同意聘任王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赵平、郑日春、郑月圆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