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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91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
 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 43.34 元/
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5 名激励对象 30.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69.34 元/股的
授予价格授予 13 名激励对象 39.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