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2022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日期 审议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1 2022/1/28
四次会议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2022/3/28
《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五次会议
单>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3 2022/4/26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六次会议
案》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4 2022/5/18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和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5 2022/6/10 权价格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6 2022/7/1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会议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7 2022/8/26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8 2022/10/20
会议 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9 2022/10/26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 2022/11/30
会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监事
会会议,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关注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
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2022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
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
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
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
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5、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拓展工作思
路,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
1、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的情况,促进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
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
3、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成员的内部学习,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的培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巩固自身专业能力,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拓展工作思
路,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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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