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3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4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南大环境 股票代码 3008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良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 16 号科学楼 办公地址 9楼 传真 025-83682796 电话 025-83685680 电子信箱 dmb@njuae.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南大环境定位为专业的环境服务商,致力于为政府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高效、科学、整体的环境解决方案,主要服务包 括环境调查与鉴定、环境研究、咨询与设计、环境系统集成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1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1)环境调查与鉴定 报告期内,公司环境调查与鉴定业务主要包括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环境污染场地调查等各项业务,主要通过实地考 察、取样检测、资料调研等手段,对一定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或检查,或者对环境污染危险特性、环境污染严重程度 或修复情况进行判别、鉴定、评估或验收。在环境调查与鉴定领域,公司具备雄厚的科研和技术实力,是江苏省第一家获颁 “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的企业,是南京市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协会的副主任委员单位,拥有由一流专家组成的环 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 (2)环境研究、咨询与设计 环境研究、咨询与设计主要包括环境研究与规划、建设项目环评、环境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 在环境技术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就环境研究与规划而言,公司是该领域的传统优势企业之一,一直与各级政府部门 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研究和规划服务。就建设项目环评而言,公司是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 价分会的副主任委员单位,是国内在该领域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公司之一。就环境工程设计而言,公司拥有住建部颁发的 甲级资质,开展了一系列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废气和固废处理的工程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此外,公司还开展了水资源 论证、竣工环保验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企业环保顾问、环保培训等各类技术咨询服务。 (3)环境系统集成 环境系统集成主要是按照客户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需求,为之研发或选择针对性的工艺技术路线,并提供设备和控制系统 集成服务,以及设计、建造、安装、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业务领域方面,公司主要聚焦于三废治理和智慧环保等领域,为客 户提供系统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服务。 (4)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依托环境技术服务领域的优势,公司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领域的业务量逐年扩大,主要服务为受排污单位委托,代其 处理或处置废水等污染物,或依政府委托开展环保管家等服务。 2、业绩驱动因素 本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国家继续围绕行业发展及环境保护出台相关政策,重点聚焦生态文 明建设及环境治理,得益于持续的政策推动,以及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公司及子公 司2019年及2020年部分新签订单达到收入确认节点,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报告期内 实现营业收入为48,350.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168.7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85%。 3、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到2035年,我国将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 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将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实施减污 降碳协同治理,能够更好地推动环境治理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有效转变。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密集出台,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流程逐步实现闭环,对政府环境管理能力、企业环 保管理水平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进一步驱动了各方对环境保护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需求,给公司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 机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483,508,741.49 423,454,925.43 14.18% 308,911,51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934,925.76 109,887,031.04 20.06% 60,507,60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1,687,880.14 97,243,182.59 14.85% 51,737,279.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947,807.66 145,298,564.23 -27.08% 74,423,790.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30 3.05 8.20% 1.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30 3.05 8.20% 1.68 2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56% 74.74% -48.18% 71.35%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减 资产总额 1,369,949,427.78 439,894,724.09 211.43% 296,689,93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69,661,696.45 193,295,150.60 453.38% 109,408,119.5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6,374,873.77 136,859,750.71 122,610,847.08 147,663,26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869,516.49 41,611,433.68 30,069,192.89 39,384,78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325,005.14 40,286,644.65 27,174,281.52 27,901,948.8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93,713.13 26,873,173.08 11,147,948.81 105,920,398.9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报告期末普 露日前一个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通股股东总 14,612 12,614 0 月末表决权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数 恢复的优先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京大学资 产经营有限 国有法人 30.00% 14,400,000 14,400,000 公司 南京国环投 境内非国 资管理有限 26.94% 12,929,032 12,929,032 有法人 公司 淮安南高管 境内非国 理咨询中心 9.19% 4,412,903 4,412,903 有法人 (有限合伙) 淮安两江管 境内非国 理咨询中心 8.87% 4,258,065 4,258,065 有法人 (有限合伙) 深圳市允泰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允 其他 0.63% 304,500 0 泰铭汇私募 证券投资基 金 3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境内自然 史久武 0.25% 118,000 0 人 境内自然 史久捍 0.17% 82,100 0 人 境内自然 徐春生 0.16% 76,452 0 人 境内自然 罗军 0.16% 75,500 0 人 境内自然 姜卓嘉 0.15% 73,800 0 人 公司股东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南高管理咨询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心(有限合伙)及淮安两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除上述情况 行动的说明 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工作的关键年。各类环保政策法规陆续落 地,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与此同时行业竞争也进一步加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350.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4.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9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06%。 4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环境调查与鉴 167,200,209.24 75,793,037.14 45.33% 10.73% 0.94% -4.39% 定 环境研究、咨 211,077,443.42 110,068,753.00 52.15% 37.69% 30.03% -3.07% 询与设计 环境系统集成 85,223,622.80 24,233,145.52 28.43% -16.62% -15.40% 0.4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 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影响金额 应收账款 84,809,089.48 78,146,992.95 -6,662,096.53 存货 24,582,312.89 7,016,677.66 -17,565,635.23 合同资产 29,210,560.44 29,210,560.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76,803.35 3,765,183.61 188,380.26 负债及权益项目 预收款项 56,093,045.22 -56,093,045.22 合同负债 62,332,408.90 62,332,408.90 5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盈余公积 19,381,873.10 19,301,156.16 -80,716.94 未分配利润 122,650,725.52 121,788,772.83 -861,952.69 少数股东权益 21,646,309.09 21,520,823.98 -125,485.11 调整说明: 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 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资产确认为合同资产。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影响金额 应收账款 62,314,069.68 59,021,119.90 -3,292,949.78 存货 14,315,826.78 2,848,669.87 -11,467,156.91 合同资产 20,009,859.28 20,009,859.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48,721.57 3,191,163.24 142,441.67 负债及权益项目 预收款项 48,015,013.77 -48,015,013.77 合同负债 54,214,377.45 54,214,377.45 盈余公积 19,381,873.10 19,301,156.16 -80,716.94 未分配利润 110,731,765.06 110,005,312.58 -726,452.48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