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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环境: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锁宝)2021-04-28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锁宝)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
    (2)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2.出席情况
    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召开
独立董事     本年度召开                                               出席股东
                          亲自        委托                 股东大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缺席                大会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贾锁宝          11        11           0         0          4           4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 年按照《公司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议了公司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提名;浙江省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勤勉尽职,依照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在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最近
三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以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和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
    2.在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调整及相关账务处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最近三年及
一期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
    4.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募集资金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变更公司名称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
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意见。同时,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发挥独
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也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投
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
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使董事
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贾锁宝
                                                日期: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