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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环境: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监事会主席     钱新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2020 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
    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告刊
序                    召开日                                                            登
        会议届次                                      主要议案
号                      期                                                            指定网
                                                                                        站
                                   《关于对公司财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
1                                  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2 月 18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财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第十一次会议   5月6日        《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3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5 月 25 日
                                   《关于对公司财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4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第二次会议   6 月 12 日
                                   案》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巨潮
5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8 月 24 日                                                    资讯网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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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次会议   9 月 23 日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资讯网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第二届监事会
7                    10 月 28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
    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程序,认
    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
    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在日常关联交易、经营计划实施等各方面认真履行了职责,
    各项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并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根
据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
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
和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规范信
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职,公司依法
运作,以及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提升治理
水平。同时,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和
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