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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环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环境”、“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南大环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
行情况和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618.00 万元。2020 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交易总额为 351.93 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南京大学及其为实际控制人的       房租、物业管
                                                            市场价          787.00
向关联方   单位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理、采购服务
采购       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
                                                房租        市场价           11.00
           限公司
           南京大学及其为实际控制人的   环境技术服务、
                                                            市场价          700.00
           单位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环境工程服务
向关联方
           无锡南大绿色环境友好材料技
销售                                        环境技术服务    市场价           20.00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技术服务    市场价          100.00
                                        1
                               合计                                        1,618.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南京大学及其为实际控制人的单位或   外协服务、房租、物业管
向关联方采购                                                                  248.17
               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理
               南京大学及其为实际控制人的单位或
                                                      环境技术服务             31.75
               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向关联方销售   无锡南大绿色环境友好材料技术研究
                                                      环境技术服务             13.00
               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技术服务             59.00
                                 合计                                         351.93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南京大学及其为实际控制人的单位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关联交
 易内容:公司向其提供环境技术服务和环境工程服务、向其采购服务产生关联交
 易;同时公司租赁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办公用房,向其支付房租、物业费产生关联
 交易。
     2、公司与无锡南大绿色环境友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
 容:公司为无锡南大绿色环境友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环境技术服务,
 形成关联交易。
     3、公司与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
 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房租形成关联交易。
     4、公司与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浙江省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环境技术服务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均以市场公允
 价格为基础,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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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情况
    南京大学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
    开办资金:110,036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建。
    单位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文学类和理学类
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
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学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京大学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南大资产持有公司 30.00%的股份,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因提供环境技术服务、环境工程服务,租赁房产、采购服务与南京大学
形成关联交易。南京大学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
务。
       (二)无锡南大绿色环境友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进。
    公司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石洲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南大绿色环境友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由南大资产间接控制 39%
股权,深圳南大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3
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因销售环境技术服务与无锡南大绿色环境友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形成关联交易。无锡南大绿色环境友好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
营情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三)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朝刚。
    公司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 665 号 1 栋五层。
    经营范围:环境咨询、监理、规划、评价;环保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与
工程总承包、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土壤修复及水处理新技术研发;环保设施运营
管理、环保技术开发、环保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南大马钢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因租赁房产与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安徽
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
合同义务。
    (四)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352.94 万元。
    法定代表人:韦彦斐。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111 号 1 幢 3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

                                    4
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海洋环境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
监测;生态资源监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循
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教育咨询
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因销售环境技术服务业务与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浙
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降低成本,减少资金风险,拓展公司新型业务,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五、履行的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2021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
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晓锋                     沙    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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