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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环境: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8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 16 号南京大学科学楼 9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建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721,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02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6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92,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42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21,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9,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92,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券商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6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5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6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6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5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6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5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6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15,0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5,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54%;反
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5,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6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
计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5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6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0%;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54%;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5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5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6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5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6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0%;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54%;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5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
发放情况和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6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5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6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本议案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志坚、代侃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