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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环境: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6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近日,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南大环境”)与江苏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股权”、“基
金管理人”)、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长三角绿色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了《江苏疌泉沿海土壤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南大环境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江苏疌
泉沿海土壤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
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本合伙企业”)。该产业基金募集总
规模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南大环境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2,300 万元人民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江苏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22J1MU44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23 日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 4B 幢 2 层 2206 室
       法定代表人:周勇胜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50             55.00

2       南京新流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0             45.00

                    合计                              1,000            100.00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沿海股权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
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71782。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沿海股权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
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有限合伙人
       1.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55034912R
       注册资本:2,156,65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25 日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4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受托管理、股权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财政厅                             2,156,150           99.9768

2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500             0.0232

                    合计                         2,156,650            100.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
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2.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87937Q
       注册资本:6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6 年 3 月 15 日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4B 栋
       法定代表人:邓东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沿海开发项目投资,滩涂资源综合开发,滩涂围垦开发综合试验,
沿海滩涂土地资产经营,滩涂围垦开发工程及其他有关工程的承包和施工,粮食、
经济作物种植,海淡水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海洋和生物制品的研发,国内贸易,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人才培训,仓储,
房屋租赁,饲料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人民政府                            620,000             100.00

                    合计                          620,000             100.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3.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71156516L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30 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2059 号 2 幢 2F306 室、1F1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进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
验室设备(除医疗器械)销售,会务服务,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
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200.3313             57.78

2       上海为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66.9448               9.63

        镇江沃土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                                                   790.0575               8.78
        伙)

        上海宜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4                                                   446.2259               4.96
        限合伙)

5       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18.7328               3.54

6       石家庄宁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8.7328               3.54

7       江苏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                    186.1349               2.07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8                                                   181.0974               2.01
        企业(有限合伙)

9       上海锡惠投资有限公司                        127.4931               1.42

10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110.9257               1.23

        上海福靖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1                                                  110.6557               1.23
        伙)

12      江苏疌泉华莱坞文化产业股权投资              103.2787               1.1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武汉银信计算机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81.1475              0.90

        上海紫竹小苗朗新创业投资合伙企
14                                                   66.4207              0.74
        业(有限合伙)

1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2786              0.50

        上海立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16                                                   44.2804              0.49
        限合伙)

17      珠海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22              0.03

                    合计                               9,000            100.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
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4.南京长三角绿色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1WE1X31U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0 日
       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A4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丁长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科技产品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环境信息咨询;水利规划、设
计及咨询;环境和室内污染治理、环保相关产品和设备销售、环境工程运营;非
证券类股权投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
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马宗伟                                          155                31.00

     南京市鼓楼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
2                                                    100                20.00
     公司

3    南京金银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5                17.00

4    史以俊                                           70                14.00

5    杨芬                                             40                 8.00

6    丁长春                                           25                 5.00

7    邹巍巍                                           20                 4.00

8    陈辰                                            2.5                 0.50

9    周丽娜                                          2.5                 0.50

                 合计                                500               100.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京长三角绿色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公司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
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疌泉沿海土壤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正式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201 室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江苏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企业登记
为准)
    6.基金规模及各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
                                                   认缴出资(万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元)         (%)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人           4,500        30.00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350        49.00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
                                         有限合伙人         2,300        15.34
                 股份公司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3.33

  南京长三角绿色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         1.33

       江苏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         1.00

                    合计                                   15,000       100.00

   注:上述内容最终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7.出资方式及缴付出资:本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
出资。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按其认缴出资额分期同比例缴纳。合伙人
对本合伙企业的各期实缴出资,按照普通合伙人先于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之
间同步出资的顺序执行。合伙人首期出资比例为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50%。
除首期出资外,本合伙企业剩余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一次性缴付。
       8.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 8 年。其中,投资期为 4 年,退出期 4 年,
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投资期届满,本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在退出期内,
本合伙企业不应从事新的项目投资活动,但执行投资期内已经完成投资决策且签
署有约束效力之协议的投资安排除外。退出期满,进入清算期。经合伙人会议审
议通过,合伙期限可以延长,每次延长 1 年,延长不超过 2 次。合伙期限的延长,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合伙期限届满前 6 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申请。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不得延长,遇到不可抗力并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的除
外。


       四、合伙企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投资
       1.投资领域
       (1)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包括对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
殖水面等农用地进行土壤改良和安全利用、病虫害生物防治、先进喷施技术推广
应用、低毒农药及有机肥料生产研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周边企业农用地
污染防范;农产品污染监测等;(2)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
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修复及后期管理
等;(3)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电子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和化工园区等工业园区的土
壤污染风险监测、管控等;(4)具备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技术、研发及转化能
力的企业或项目等。其中,投资(1)、(2)类项目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
额的 30%,投资(1)、(2)、(3)、(4)类项目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
额的 60%。
       2.投资运作方式
       本合伙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开展投资,主要投资于成熟期的项目,兼顾早期、
成长期的项目。
       3.投资限制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并购重组为目的的除外)、期货、房地产、证
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或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业务;
       (8)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二)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江苏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
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本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其他合伙
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所
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
定承担。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不得以本合伙企业(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的名义对外举债、对外担
保;
       (2)对于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决定投资时应
当有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3)可按照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
工具;
       (4)本合伙企业从投资项目退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后,应按本协议约定分配
净收入,不得进行再次投资(对同一项目因投资架构调整而临时收回的资金、未
实际开展投资的 SPV 子基金中收回的资金除外);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限和责任。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
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
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本合伙企业
形成约束的行为,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管理和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并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投资管理及与本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方向相适应的产业方面的专业人士。
       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基金管理人选聘或委派、经本合伙企业合伙人会
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基金管理人指定。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可以根据本合伙企业的运作需要委派观察员。观察员列
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观察员有权对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
权。

   (四)管理费及收益分配方案
       1、基金管理费提取标准和计算方法
       投资期内,管理费为认缴出资总额的 2%/年;退出期内,管理费为未退出原
始投资成本余额(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已退出项目的原始投资成本)的
2%/年;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本合伙企业投资于特殊目的子基金的,
不重复支付管理费。为避免歧义及便于操作,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只在本合伙企
业层面支付一次,本合伙企业投资于特殊目的子基金并支付管理费的,本合伙企
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本基金在该等特殊目的子基金支付的管理费全额退还给
本合伙企业。
    2、基金门槛收益
    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 8%(年化单利,以合伙协议为准)。
    3、退出机制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省政府投资基金原则上在本合伙企业
到期清算时退出;首期出资实缴到位满 3 年的,可以通过财产份额转让等方式适
时退出。
    (五)会计核算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本合伙企
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本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合
伙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六)协议生效和终止
    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协议明确的订立之日起生效,后续对协议的任何修订
均自合伙人会议通过后生效。
    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 8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托在土壤污染防治上的资源与优势,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
业基金的方式搭建股权投资基金平台,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能够
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机会,促使公司业务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
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
优势、管理经验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帮助公司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
风险,有助于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质量及资本运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公司高质量
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参与设立投资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后续能否完
成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2、产业基金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3、产业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
资回收期,同时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
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针对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设立及管理运作情况,密
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寻
找优质项目,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基金后续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除拟委派担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外,无其他
在基金任职的安排。
    2.该产业基金的业务预计不会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公司后续
拟与投资基金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江苏疌泉沿海土壤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